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从各个层面渗入产业发展,催生各类新型商业模式。这些新技术、新模式又孕育出大量新业态,吸纳了大量就业人群,成为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力量。
然而必须看到,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其作用绝不局限于目前电商模式带来的网络交易繁荣。如果说当前电商模式的竞争力主要是降低了产品销售的成本、发生在流通环节,那么,互联网未来更大的价值挖掘,将是全方位切入包括生产、交易、流通、消费在内的全产业链条,从而带来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效率的大幅提升。具体表现形式上,互联网对我国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影响,也将从目前以“消费型互联网”为主,转向“消费型互联网”与“工业型互联网”并重。
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考察,才能更好理解国家何以如此高度重视“互联网+”行动计划,并看到其目的绝非要把各相关产业生硬地“+”到互联网这个渠道上来,而是希望这些行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发生乘数效应,甚至带来产业裂变。以此次会议提出的“协同制造”为例,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这种新的制造模式将打破时间、空间的约束,使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从而第一时间响应客户需求、最大限度缩短生产周期、最有效地实现设计生产的柔性订制,从而显著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库存和生产经营成本。同样,在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领域,互联网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的空间都很大。如果“互联网+”的理念能尽快被行业经营者、决策者所理解和应用,相应的配套政策能不断完善,这些行业的运行效率将发生质的转变,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将不断聚集,转型升级的目标也将加快实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次制定的政策措施集中发力于放宽市场准入门槛、解除不合理政策束缚、加强公共产品服务、注重风险监管——这些都是政府应该做、必须做,而市场自身无法完成的事。至于创新商业模式、企业兼并联合、壮大新的业态等,则交给市场内的企业和创业者去完成。这也充分体现了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识及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