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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
关于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15-08-1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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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159月中旬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名额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8名。包括: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消费者13名、经营者4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人员5名,社会组织人员2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专家学者参加人,由我委从价格咨询专家库抽取后聘请。其他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推荐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1.天津市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其他事项

听证会设旁听席位5个,自20158179时起接受报名。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jgc@tjdpc.gov.cn,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听证会设记者席10位,按报名顺序及邀请选取。请申请采访的新闻媒体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jgzhc@tjdpc.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旁听人员报名表

2.新闻媒体报名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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