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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办公室 2022-04-12

      工作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政策法规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研究社会发展、经济改革重大问题。起草重要文稿。协调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等工作。
      
  • 发展规划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拟订并推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市发展规划。统筹市级专项规划立项管理和备案管理。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国民经济综合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上报经济运行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形势,组织研判经济安全和资源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综合调控的对策建议,开展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 经济体制改革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建议。
  • 固定资产投资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本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草案。监测分析本市投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及有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综合管理,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权限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本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 重大项目工作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编制本市重点项目工作年度计划,汇总分析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和前期推动工作。组织做好重大项目外部配套条件的平衡、协调、落实工作,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 民营经济发展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拟订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起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组织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体系,开展民营经济政策评估。承担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按权限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协调服务重大外资项目。负责本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组织推动对外开放有关工作,协调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本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 区域经济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各区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级新区发展和海洋强国战略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开发区工作。牵头组织重大、较大、一般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定本市土地政策。承担各区绩效考评组牵头单位职责。
      
  • 京津冀协同发展综合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京津冀三省市有关联席会议等会务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督办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议定的重大事项。承担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一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统筹推进京津“双城记”有关工作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工作,研究拟订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政策措施,驻京协调重大承接项目有关问题。配合做好北京方向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推动市级各部门、各区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北京市的对口衔接。
  • 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二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统筹推进本市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工作,落实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有关联席会议议定的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相关事项。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推动构建跨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京津冀产业合作重点平台建设。
  • 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三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统筹推进本市京津冀交通、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服务领域工作,落实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有关联席会议议定的交通、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服务相关事项。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推动跨区域政务服务、社会服务便利化改革。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项目管理。
  • 支援合作一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承担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市承担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帮扶任务的综合工作。负责文件管理、综合文稿起草、重点工作督办、信息数据汇总、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 支援合作二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本市开展对口支援新疆和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昌都、青海黄南。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国务院批准的相关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参与以对口支援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的会展、宣传、经贸洽谈等活动。负责我市与相关地区签署的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推动落实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的联络、协调工作。
  • 支援合作三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本市开展东西部协作甘肃省(包括对口支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对口合作庆阳市革命老区)和对口帮扶河北省承德市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国务院批准的相关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参与以东西部协作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的会展、宣传、经贸洽谈等活动。负责我市与相关地区签署的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推动落实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的联络、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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