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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支援合作四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推动本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社会力量动员等。负责完成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任务。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对口支援合作重庆市万州区,对口协作陕西省水源区和对口合作长春市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国务院批准的相关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参与以对口支援、合作、协作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的会展、宣传、经贸洽谈等活动。负责我市与相关地区签署的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推动落实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合作、协作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的联络、协调工作。
  • “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处 2025-01-16
    工作职能: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建立本市“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储备信息库,协调推动与相关国家的合作项目建设。承担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在市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
  • 农村经济处(城镇化工作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研判生态安全等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提出本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本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组织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特色小镇培育创建。
      
  • 城市发展处(交通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负责统筹交通运输、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与本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交通运输和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出交通运输和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审核意见。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 工业发展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本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按权限备案、审核上报、管理工业投资项目。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 服务业发展和消费处(经济贸易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综合分析服务业运行情况,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分析研判国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物流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
      
  • 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组织提出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科技基础设施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本市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进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重大示范工程。
  • 双碳工作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机制的部署安排,协调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 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标准。分析社会发展相关趋势,跟踪研判社会安全风险隐患,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社会领域相关项目。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提出应对老龄化政策建议。
      
  • 财政金融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研究分析本市财政金融运行形势,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统筹本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拟订本市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参与对财税、金融等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管理,参与金融服务、金融风险防范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创业投资企业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
  • 信用建设处 2024-06-21
    工作职能:负责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依法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等工作。协调推动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工作。组织推动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
  • 能源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能源发展相关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负责衔接能源供需的综合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应急保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本市天然气、电力重大项目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本市能源项目。研究拟订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承担实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政策有关工作。推进能源区域合作。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统筹石油天然气管道布局、项目管理。指导、监督有关单位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协调处理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 价格综合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政策建议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有关价格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 价格管理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研究拟订有关收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组织拟订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负责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提出本市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调整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工作。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22-04-12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
      
  • 政务服务处 2022-04-12

      工作职能:牵头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实施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担有关统计分析工作。统筹推进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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