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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天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来源:经研院 时间:2024-10-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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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经济已成为邻海国家经济增长最具活力和前景的领域之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多次指出“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对海洋强国建设作出的明确战略部署。天津作为北方最大的海洋城市,在发展海洋经济上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优越的区位条件,潜力巨大。近期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海洋型开放新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文化、海洋旅游,做好向海文章”。习总书记的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科学指引。在此背景下,研究提出天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一)海洋经济总体实力逐步增强

近年来,天津积极落实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持续推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全市海洋经济实力得到明显提升。截至2023年底,天津海洋生产总值达55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超33%,已成为支撑天津经济发展的关键产业支柱。产业发展方面,传统优势产业地位不断巩固。海洋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天津港万吨级以上生产泊位达到131个,海铁联运量达122.7万标准箱,中欧(中亚)班列运量达8.5万标准箱,排名均位居全国前列。海洋石化产业链不断完善。以渤化、中石化乙烯为龙头,成功吸引河北诚信、恒河碳五碳九新材料、金科日化原料等项目,延伸出电子化学品、高端精细化学品等多个细分产业链,“世界一流绿色化工新材料基地”正在成型。海洋工程建筑业境内外布局不断优化。防城港钢铁基地码头、葫芦岛码头等项目顺利推进,柬埔寨燃煤电站码头项目高质量完成。海洋文旅实现复苏,天津邮轮母港北方最早复航,全国首家国际邮轮母港口岸进境免税店对外营业,2023年全年共接待邮轮31艘,出入境游客达85000多人次。海洋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海水淡化领域,重点项目稳步实施,自然资源部10万吨海水淡化试验场部分试验平台设计工作启动,南港先达海水淡化厂一期工程(15万吨/天)开工建设。海洋装备产业取得多项突破,全国规模最大的圆筒型FPSO、国内首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整平船、混合动力波浪滑翔机等重大装备先后完工交付。临港保税区获评为国家级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积极拓展市场,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盐藻压片糖果、盐藻凝胶糖果、鲎试剂检测试剂盒等食药产品完成开发并进行市场推广。

(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多领域取得重要技术突破。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设备与材料制造取得积极进展,打造PTFE制膜技术系列产品,成功设计开发出多种规格膜组件。海洋油气开发取得新突破,中海油建成全球首个超稠油热采锅炉给水处理系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利用技术攻关取得初步成效。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完善,依托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产教融合联盟,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涉海院所与企业共建产学研企实验室6家,推动多个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建成并实现市场化运行,为海洋领域创新营造良好生态,2023年全市海洋专利年授权数量已达300个。海洋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多所院校涉足海洋领域,南开大学与中远海、大连国合等航运龙头企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天津大学获批“海洋经济管理”二级学科。天津科技大学完成“海洋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获批建设海洋化学与食品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并筹建滨海海洋经济研究院。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水上教学训练中心项目正式竣工,智能港口与无人船舶制造研训中心投入使用。据统计,全市2023年涉海专业人才培养数量达3600余人。

(三)海洋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海洋油气开发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量稳中有升。渤海油田加快稠油、低渗、边际油田的技术攻关,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成全国首个海上智能油田,2023年原油产量达到3680万吨,创历史新高。海洋渔业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开展优质高效渔业生产基地建设,海水养殖规模超91万亩,海珍品产量进一步扩大,养殖结构持续优化,人工鱼礁构建、海藻草移植等绿色养殖工艺得到广泛应用。海洋盐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深入推进渔盐循环产业链建设,长芦汉沽盐场水产园区开展盐田梭子蟹、金刚虾等试养殖,并举办盐田虾美食节、盐文化旅游等活动,成功通过农业农村部GAP试点认证。海上新能源开发取得突破,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首台机组顺利下线,国家电投联合天津大学科研团队设计的国内首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兆瓦级近海海上漂浮式光伏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实证试验取得成功。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推进,生态城北堤防潮工程启动建设,南港工业区湿地二期、红旗路景观廊道、生态修复系统观测站也已竣工。印发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入海排污(水)口整治方案》,对所有排口逐一建档,问题排口和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日益完善。

(四)海洋经济发展布局不断优化

津滨“双核”驱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滨城”核心发展区加强政策引领,制定并印发了《滨海新区关于推动落实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行动方案》《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产业规划(2021-2025)》《天津港保税区海洋产业自主创新(主题园区)发展规划》等文件,优化海洋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津城”核心支撑区注重创新赋能,充分发挥海淡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涉海院校优势,打造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产教融合联盟,持续加强与企业务实合作,辐射作用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加强航运企业集聚,注册成立天津市多式联运行业协会,出台加快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以“小白楼+远洋大厦”为核心的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成效初显。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专业化、特色化水平不断提升。南港工业区“两化”搬迁改造一期项目已顺利建成投产,二期氯碱项目已立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博迈科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项目竣工,国丰海洋装备制造基地、海油发展天津装备制造与运维基地等重点项目成功落地。天津港港区加快提升港口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集疏港智慧平台”建设应用,太平洋码头开展风电光伏运营。滨海高新区海洋片区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项目投入使用,中海油渤海区域总部初步形成。中新天津生态城与新加坡等合作建立旅游城市联盟,积极推动文旅产业发展,2023年航母主题公园获评新华社“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品牌价值历史新高。

二、当前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海洋经济大而不强,新旧动能转换需进一步加快

从总量上看,天津海洋产业生产总值占GDP比重已超三成,整体规模尚可,但竞争力有待提高。一是高度依赖传统的海洋产业如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油气、港口物流等,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海洋新兴产业,如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等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占全市海洋经济总量不足10%,产业集聚效应还未形成。二是产业链发展较为零散,未形成完整配套。多数产业链上企业规模偏小,仅在某一环节拥有优势,对产业链的支撑不足。以海洋油气装备制造为例,配套企业多位于外地,人员技术支持、零配件调换较为困难,已成为制约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明显短板。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创新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综合性科研平台不足。现有的研发资源分布呈“碎片化”状态,科研力量散布在不同的院所科研机构中,缺乏海洋大学、海洋研究院这样的综合型机构,而主要海洋城市如上海、青岛、大连都建有专业的海洋大学,这种情况难以吸引高端复合型人才,不利于攻关关键技术和支撑产业升级。二是海洋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研发能力不足,反渗透膜、碳纳米管等船舶海工、海水淡化关键配套设备及零部件仍主要依赖进口,存在“卡脖子”问题三是缺少高层次实验平台,目前我市只有2个国家级实验平台,对比青岛和上海,分别拥有12个、7个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差距较大。

(三)一流强港建设偏硬,港航文旅等服务业需进一步发展

一是“港强航弱”较为明显,天津港现有外贸集装箱航线多为亚洲地区的近洋航线,至欧洲、美国等地区的远洋航线较少。港口连通性也明显不足,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公布的各港口连通性指数,天津港近几年排名在二十名左右,且连续三年低于同处环渤海港区域的青岛港、烟台港。此外,相较于国内其他港口,天津航运服务发展滞后,航运主业、航运辅助业务及衍生业务发展层级相对较低。根据2023年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天津航运经纪、船舶工程、海事法律服务等方面排名较低。二是海洋文旅有待进一步丰富。特色海洋文化挖掘力度不够,现有海洋文旅资源缺乏多元化、联动性发展。多样化住宿选择不够,缺少星级特色民宿及高端化精品酒店。留给城市的亲海生活休闲岸线不足,临海绿色休闲公园业态单一,与深圳、青岛、大连等海滨城市相比,海滨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没有供游客消费的特色商业。三是国际海洋展会、海洋合作论坛、国际海洋领域高端论坛等有国际影响力的合作载体平台不多,面向国际的海洋公共服务产品输出有限,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足。

(四)顶层设计不够完善,金融与人才等要素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海洋资源禀赋发挥不充分。天津是北方最大的海洋城市,也是第一批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城市,在全国较早发展海水淡化与资源利用、造船、海洋油气开采等海洋产业,但近年来,相比于新崛起的沿海城市如宁波、深圳、大连等积极打造“海洋名片”,建设国际海洋城市,天津市对海洋的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稍显落后,海洋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金融与人才等要素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财政资金较为分散,规模也较小,以“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引导基金”为例,规模仅为2亿元,投入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的支持政策有待加强。近年来国内领先的海洋城市纷纷出手,“真金白银”招揽海洋人才。相比之下,天津缺乏专门针对海洋人才的政策,吸引力明显不足。

三、国内先进海洋城市的经验

(一)上海

上海作为海洋生产总值规模近万亿元的城市,在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立完善的海洋经济工作机制。上海组建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印发海洋工作要点,压实各区各部门海洋工作责任。研究编制了《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形成了完善的“海洋+统计”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加强区域协同,多次召开长三角海洋经济示范城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与宁波、南通、舟山等城市深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合作,提升产业协作水平。三是不断强化产业政策支撑,如针对航运服务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两大核心产业,出台《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行动方案》《“全球动力之城”实施方案》等多项行动方案、行动计划,依托临港、长兴岛两大海洋产业发展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力争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二)深圳

作为海洋领域的新兴城市,深圳近年来“异军突起”。其主要做法是以自身城市的产业优势为基础,科学布局海洋产业,注重实施重点突破。充分利用本地证券交易所的融资功能,激励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设立专项海洋金融部门,大力发展海洋金融。发布了全国首个区域性蓝色金融发展指导文件《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依托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瞄准海洋发展数字化、绿色化、国产化替代,引导和支持优势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企业向海发展,每年安排近1000万元,用于支持陆海融合,加速培育和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海洋创新载体,建成大铲湾蓝色未来科技园、孖洲岛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深圳蛇口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等。加快推进深圳海洋大学、深海科考中心建设,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设立海洋与人类健康研究中心。在深圳政府高效、务实做法的指引下,深圳海洋经济以年均超过10%的高速增长,截至2023年底,海洋生产总值已超3200亿元。

(三)青岛

青岛海洋经济发展实践主要体现在: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围绕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这一目标,针对海洋企业、人才等制订了一系列专项政策文件,如《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青岛市高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办法》《青岛市现代海洋英才激励办法》等,形成了完善的政策体系。二是始终坚持“科教兴海”的理念,吸引了众多科研机构。除了传统的海洋高校院所,如海洋所、黄海所和中国海洋大学等外,还建设了国家深海基地、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崂山实验室等新一批顶尖海洋科研平台。在海洋人才培养、海洋企业孵化、海洋技术创新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截至2023年,青岛已聚集了涉海院士20人,涉海高新技术企业502家,海洋人才达38万人,拥有全国50%的海洋领域国际领跑技术,为青岛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强大支撑。

四、推动天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是优化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加大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现有油气采收率,实现油气增储上产,形成千亿级海洋油气产业集群。

加快原油深加工、烯烃深加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及特种化学品行业等领域布局,构建海洋油气全产业链。推动大宗散货码头的散改集自动化改造和数字化作业升级,实现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规模化应用,建成国际领先的智慧港口。围绕铁矿石、油气、粮食等港口吞吐优势货物,着力打造港口大宗商品及专项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鼓励企业开发冷链食品、进口红酒等专项商品交易平台。聚合国内外海洋工程建筑产业优势资源,强化在跨海通道、远海岛礁、海上风电、混凝土海洋平台建设等方面领先优势,提高服务“深蓝”的能力。提升国家海洋博物馆、航母主题公园等重点景区品牌影响力,筹办高水平海洋文化交流会展活动。完善东疆邮轮母港商业服务配套,建设岸上配送中心,吸引国际邮轮公司开辟天津航线,打造中国北方邮轮旅游中心。二是大力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围绕高技术船舶、海水淡化装备、海洋能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建设国家级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加快生物制品高值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设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等海上新能源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氨。三是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围绕海水淡化、海洋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吸引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优质企业落户天津,支持本土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加快培育一批技术、规模、效益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依托南港工业区、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等重点涉海产业园区,创新招商模式,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要素集聚、产业培育、转型发展。

(二)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发展能级

一是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鼓励科技含量高、产业特色强的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连同中小微涉海企业开展融合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培育民营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参与海洋领域重大科技项目,壮大海洋高新企业群体。二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海洋油气等重点领域,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采取“揭榜挂帅”“订单式”等机制开展技术攻关,不断提高核心材料及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率。三是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力建设创新平台,充分借助天津涉海领域科研优势,在企业技术路线的选择、创新环节的衔接等方面多下功夫,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关键技术和研发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四是加强海洋领域学科建设。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海洋学院或产业研究院,建立涉海实验室,创建海洋领域工程技术中心,支持高校加快涉海类“双一流”学科和海洋交叉学科建设。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吸引高等级海洋科研基地落户天津。

(三)拓展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是加强京津冀海洋合作。加速京津冀海洋产业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三地海洋产业深度融合,加强滨海旅游、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开发与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集聚三地海洋科技、人才、数据和公共服务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海洋科技攻关。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涉海功能疏解,服务涉海国家院所及教育机构在津布局,争取一批高质量涉海项目在津落地。二是加强周边区域海洋合作。加强与山东、辽宁地区港口对接,探索与信息互通、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合力打造世界级环渤海港口群。以“三北”地区为重点拓展“无水港”布局,为企业提供就近的海关清关、货物仓储、转运调度等服务,推进港口功能向内陆腹地延伸。三是深化国际海洋领域合作。发挥京津冀海上门户和“一带一路”桥头堡作用,进一步推动涉海企业“抱团出海”“拼船出海”,推动海洋产业国际化发展。加强与日本、韩国、蒙古、俄罗斯等国家合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中日韩蒙俄跨境商务平台,建设东北亚经济大走廊。充分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海洋科技创新、现代服务及港航业务领域的发展经验,通过国际友好城市及文化交流等渠道,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合作。

(四)营造海洋经济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认识海洋区位与资源是天津最大的先天优势和资源禀赋,将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天津市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建立涉海事务管理机制,强化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宣传海洋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凝聚形成强大合力。二是强化产业政策支持。积极借鉴先进海洋城市的发展经验,研究出台金融、税收、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先扶持海洋科技突破、产业成长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动政府基金效能,为大型涉海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资金保障。强化政策实施的跟踪与评估,定期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推进海洋领域专业人才集聚。充分借助海河英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灵活引进涉海领域人才,在落户、就医、养老、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增强人才的归属感。积极组织海洋领域学术会议、交流活动,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采取直接引进、项目合作、顾问指导等多种方式,推动与国内外专家学者、科研人员深入合作,吸引涉海人才聚集天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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