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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制度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检查落实阶段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政务网 时间:2017-11-2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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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办单位:
  在市政府系统78个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市“两会”2190件建议提案,已于5月31日全部按期办复完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到位、承诺事项如期兑现,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量水平,现就检查落实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推动落实。
  一、推动落实重点督办建议提案,举一反三推进工作
  对列为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点督办的48件建议提案,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做好调研、汇报、协商、督办,下大力量组织推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确保落地见效。9月底前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落实情况报分管副市长审阅。
  二、深化“清单+台账”管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按照“清单+台账”管理要求,各单位要对本届五年来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面梳理、科学分类、建立台账、有序推进。特别是代表委员反映集中或多次提出的建议提案,要作为本单位办理重点,由局级主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与业务工作同步落实、检查,努力把合理化建议转化为制度措施,对承诺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10月底前将本届建议提案推动落实情况反馈我办。
  三、抓好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努力提升办理质效
  各单位对代表委员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做好跟踪落实和成果反馈。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重新答复时应认真研究不满意的内容及理由,要针对不满意内容作出处理和说明,切忌简单说不行,要由局级主管负责同志亲自走访代表委员。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耐心解释沟通,努力增进共识,争取理解和支持。经重新办理仍不满意的,应报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研究推动并审定答复意见后再次答复,同时抄报市人大代表工作室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四、做好闭会期间办理工作,确保规范严谨务实
  对代表委员通过“96811”专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在10日内,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对闭会建议提案,要严守时限规范办理,会办单位应在10日内提供会办意见,主办单位应在1个月内答复。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书面报告市人大代表工作室或市政协提案委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最迟于3个月内办复。
  五、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请各单位对照办理系统运用指南,严格落实制度规范,按照工作进程及时完善指标数据,确保真实、客观,并加强内部检查考核。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将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工作部门,对各单位创新担当、组织保障、制度执行、办理程序、落实效果情况,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效能水平。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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