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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11-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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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培育和壮大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研究答复如下:   
  一、支持征信机构发展
  我市一直以来高度关注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和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开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责任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号)中,将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作为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任务加以推动,在培育和壮大信用服务产业方面,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信用服务行业,吸引国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天津。扶持和培育本土征信、评级机构发展,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在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方面,推动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信用服务业务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联合信用、海泰信用等8家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其中6家在人总行备案、2家在人行天津分行备案。其中,联合信用是我市引进的总部法人信用机构,在全国各地均设有分支机构,业务排名全国前两位。同时,我市在担保机构、小贷公司、债券发行等领域,推广使用信用评级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政策、资金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支持和帮助,扶持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自身诚信水平。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同时,为社会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共享信息提供便利。
  二、加大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力度
在加大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力度方面,我委始终坚持带头使用第三方征信报告。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小额担保、股权基金设立、融资性担保等重点领域,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内容文件的过程中,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第三方征信报告作为内容要件。同时,积极探索利用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报告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化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对于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第三方征信机构约束市场行为的重要作用,配合政府进行市场监管,化解潜在风险,防范重点领域可能发生的不诚信事件。
  三、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五项刚性任务”要求,2015年底,我市初步建立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实现推送功能上线,并与国家平台对接,推送了770万条数据,是全国首批与国家平台联通的省市之一。2016年,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项目正式立项,相关筹备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我们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各类信用信息共享,争取尽快实现制定信用目录、信用查询、联合惩戒、守信激励和异议处理五项功能。
  四、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自身诚信水平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责任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号)中明确“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水平。”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按照此项要求,我委将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共同积极研究在我市设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助推我市信用环境建设。
  感谢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委员会多年来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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