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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11-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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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天津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建委、市农委、市规划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情况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规划引领、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创新、大胆实践,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利用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小城镇建设,破解资金和土地双重约束,解决群众住房问题,40万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不断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农村城镇化“集体经济改股份制经济、农改非、村改居”三项改革,农民待遇得到保障,近30万农民成为享有股金、薪金、租金、保障金的新市民;推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升级,启动建设了第一批14个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试点,重点培育17个市级特色小镇试点和储备44个区级特色小镇试点。全市通过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了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逐步建立,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活力不断激发,规划建设了一批高水平、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镇,走出一条具有天津特点的新型城镇化之路。主要表现在:
  (一)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85:1;城乡二元结构不断消除,通过农村城镇化三项改革,农民变市民,村民变股东,村委会变居委会,近30万农民成为了享有股金、薪金、租金、保障金的新市民。
  (二)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随着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城镇人口集聚和产业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建成保障房23万套,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5万户居民迁入新居;基本建设完成金钟、军粮城等10个小城镇,开工2500万平米、竣工2350万平米。2016年全市城镇化率达82.93%。
  (三)城镇空间布局不断优化。根据“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的城市总体规划,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在小城镇建设的带动下,各街镇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逐渐成为功能健全、生态宜居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初步形成环绕中心城区众星拱月式小城镇格局。
  (四)新农村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供水设施实现了全覆盖,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3.55%,村庄全部通了公路,公交覆盖率达到100%,小学生全部实现了就近入学。
  二、主要做法
  我市小城镇建设已经形成了“众星拱月”组团式发展模式,对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和节能减排的压力,扩大城市载体功能和文教卫生等公共资源供给,稳定中心城区住房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贵单位提到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科学布局、完善制度等建议正符合我市小城镇发展思路,具体来讲,我市小城镇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坚持高水平科学规划。突出了布局、建筑、生态、文化和产业特色,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需要,科学划分居住、服务、产业等功能区和民计民生设施的配套。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明确区县政府和部门职责,对规划、土地、融资、置换、审批、建设和城镇管理等进行规范。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始终坚持把“群众95%赞成、5%不反对”作为工作标准和准入条件。从农民自愿申请到村民大会决议,从制定换房政策到组织实施,建立了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从小城镇规划、户型设计、房屋评估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房屋置换等所有涉及农民利益的决定都征求农民意见。
  (三)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农民以其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中的一套住宅,迁入新的小城镇居住。农民原有的宅基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以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为前提,按照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办法,对挂钩周转指标全程监管,对于未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律不予批准征地。
  (四)探索循环绿色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农民还迁住宅规模使用太阳能、实行污水处理、雨污分流,中水回收;大力推进清洁能源进社区,利用低温地板采暖;集中使用天然气;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设立一个镇党委下属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的“三区”建设管委会,以15分钟半径建立社会服务中心,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创新城镇管理方式,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全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招投标选定养管队伍,实行市场化运作,向社会购买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积极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城镇化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积极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新举措,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京津冀城市群建设所处发展阶段,加快城镇化由规模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立足中央对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走产城融合发展之路,努力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天津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统筹联动建设,促进小城镇产业升级,培育建设一批实力小镇、特色小镇、花园小镇。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尊重人、信任人、服务人、发展人”的理念,率先实现人口自愿合理流动的“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感谢贵单位对这项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建设再上新水平。

2017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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