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轻工业企业成本压力”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力价格政策
根据《价格法》和《中央定价目录》,电力价格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政策规定,我市大工业实施两部制电价,大工业企业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构成。实施两部制电价,变压器利用效率较高的用户,基本电价占比较低,平均用电价格就相对较低。变压器利用效率较低的用户,基本电价占比较高,平均用电价格也相应较高,有利于通过价格杠杆,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固定成本及运行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维护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面临较大成本压力。按照中央关于“三去一降一补”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也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是2016年两次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1月1日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3.13分。6月1日又降低全部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0.79分。减轻企业负担7亿元。二是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使本市参与交易的20余户工业企业受益。三是完善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针对企业经营困难半停工停产等状况,进一步完善了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对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用户可在按容量计费或按需量计费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同时还进一步放宽了减容(暂停)期限限制。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灵活选择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和办理增容减容。
三、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今年4月1日国家取消了随电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初步测算,涉及我市金额约为19亿元。经研究拟将此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目前方案已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另外,我们还将协调市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在保障用电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购买外地低价电。购电价格下降的空间,继续降低我市工商业电价。
二是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试点范围和规模,降低电力用户的用电电压等级、年用电量等准入门槛,增加参与用户数量和交易电量规模,降低参与直接交易用户的用电成本。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2017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