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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11-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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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提升我市人民群众收入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4101元和18482元,年均分别递增9.6%和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分别递增6.6%和9.4%,这两个增速均明显高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2.85%的消费价格指数(我市没有建立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暂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代)。“十二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收入比由2010年的2.06:1缩小到1.85:1,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差距最小。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074元,增长8.9%,增幅比2015年提高0.4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影响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与京沪等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要实现更快增长主要存在以下四个制约因素。
  一是经济总量增速放缓,影响收入增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二者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预期全市生产总值年递增8.5%,比“十二五”规划增幅低3.5个百分点。总量规模扩张放慢,政府、企业和居民三个利益主体的分配都将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特别是2016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去产能任务繁重的形势下,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同时,外部经济环境趋紧,实体经济复苏进程受阻,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也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劳动生产率走低,导致职工收入增速放缓。效率是决定职工收入的前提,随着劳动生产率增速的回落,职工收入增速也会有所放缓。我市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速“十五”期间达到高峰,之后开始回落,“十一五”年均增长10%,至“十二五”下降至7.3%。相应地,“十二五”期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2%,比“十一五”期间实际递增13.3%的增幅放缓7.1个百分点。
  三是经济结构有待优化,高收入行业尚不发达。我市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工业比重偏高,资本密集型产业特点较为明显,资本投入多,劳动力投入相对较少。因此,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偏低。劳动报酬比重低会直接影响居民的初次分配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容纳就业较多的服务业比重偏低,且知识密集型的高收入行业不发达。例如北京市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五行业,人均收入是我市的2.2倍、1.5倍、1.4倍、1.2倍和1.1倍,从业人数是我市的4.9倍、8.3倍、10.6倍、16.1倍和5.6倍。
  四是,赡养系数 相对偏高,导致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偏低。我市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与就业水平不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有关。2015年,我市城镇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口1.94人;而北京为1.5人。另外,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也是造成赡养系数相对偏高的重要原因。2015年我市60岁以上人口占比19.5%,高于全国16.1%的水平。本已不高的就业者人均工资水平,摊到较多的赡养人口上就更低了。
  三、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针对上述制约因素,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积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助推企业增活力、谋发展;另一方面继续制定增加职工收入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强收入目标考核,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主要工作有: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做优做大经济总量,全面深化改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连续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920元提高到2015年的1850元,年递增15%,明显高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幅,2016年又提高到2050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4位;为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幅,市政府每年发布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并以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发布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福利待遇标准;对困难群众实现精准帮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人民生活水平较快提高。
  从我市情况看,2017年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经过综合分析,本着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我市确定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目标。为做好今年增收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20项居民增收政策措施,以企业职工和中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内容涵盖扩大就业规模、支持全民创业、促进企业工资增长、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等六个方面。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分解到各区,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实现责任共担,真正形成“政府统筹兼顾、部门协调联动、区县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增收工作”的格局,多点发力,促进我市人民群众收入持续增长。

2017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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