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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11-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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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长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经济结构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投资和促进消费
  扩大投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投资工作,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拉动关键作用。2016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629亿元,增长12%,连续8年实现年净增1000亿元。其中,第三产业投资达到1037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1%,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但也要看到,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投资继续保持高位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市委市政府积极主动挖潜力、优增量,咬住投资不松劲。一是出台了《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增长的意见》(津政发[2017]2号),今后四年投资总量累计达到6.2万亿元,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发挥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平台作用,积极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在交通、产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引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支持。推动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多渠道筹措资本金。四是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实施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完善投资管理方式,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促进消费。一是出台了《天津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7-2019年),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十大扩消费行动”。二是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三是加快提升商贸流通功能,完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电商物流、快消品生产等领域物流标准化试点,推进万隆大胡同改造提升等重点商圈建设,推进海吉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加强批发市场集散功能。四是建立健全便民商业网络,增强消费便利性。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城区标准化菜市场,以农村超市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二、关于对外开放和优化外贸结构
  面对持续低迷的国际市场,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政策措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不断优化贸易结构。一是培育壮大外贸主体。完善重点行业协会和外贸企业帮扶机制,实施“破零”计划,下大力气激活取得进出口资质但无出口业绩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出口“零”的突破,大力开展“招商引贸”,实现外贸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二是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扩大出口,扩大海工装备等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规模,支持进口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及高端装备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三是提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精心组织做好广交会、华交会、东盟博览会等10个境内国际展会参展工作,加快培育国际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提高基地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等部门的联系机制,推动口岸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模式的创新,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关于做大做强二产和提升三产
  做大做强二产。一是加大工业项目实施力度,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以优势产业为支撑,以大企业集团为依托,以骨干产品为龙头,重点发展航空航天、重型装备等十大产业链构建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形成比较优势,提升产业水平。二是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对1000家左右企业实施装备改造,支持企业更新设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集中政策资源,支持我市民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人才激励和产学研合作机制等各项制度,形成完善的创新体系。指导企业确立品牌定位、制定品牌战略、搭建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品牌管理能力。四是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着力增强工业企业增长内生动力。围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推动建设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的三级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工业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五是推动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海洋工程、轨道交通、大型输变电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走出去,推动市钢铁、水泥、玻璃等富余产能转出去。
  提升三产。一是扩大服务业规模。凸显服务业支撑作用,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5%以上。二是优化内部结构。突出重点产业,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达40%以上,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租赁等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占服务业比重达42%以上。三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有序开放,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快创新驱动。积极推进服务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落实跨境电商政策创新清单,创建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四、关于调整初次收入分配和实现居民增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民增收,持续出台增加职工收入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强收入目标考核,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一是扎实推进结构调整,做优做大经济总量,全面深化改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三是连续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920元提高到2015年的1850元,年递增15%,明显高于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幅,2016年又提高到2050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4位。2017年确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的目标,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同步,并同步出台了20项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四是市政府每年发布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幅,并以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五是发布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福利待遇标准,对困难群众实现精准帮扶。六是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五、关于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提升城镇化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一是加快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在我市建制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产业园区、创意街区,以聚焦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色文化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为导向,加快培育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特色小镇,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今后4年,将累计创建10个市级“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均达到“花园小镇”的标准。二是大力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带动全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我市三批6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总结第一批蓟州区试点经验,推动第二批东丽区、西青区中北镇试点加快改革,第三批西青区张家窝镇,静海区团泊镇、大邱庄镇试点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形成阶段性成果。三是高质量完成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快小城镇建设,今后4年完成已开工的小城镇安置住宅建设,50万农民从分散村庄迁入小城镇。重点推动军粮城二期、新立、辛口、咸水沽、八里台、青光、潘庄等28个镇村的33个在建项目基本建成;推动实施市政府已批准的金钟、咸水沽、精武三个二期小城镇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六、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和激活民间投资
  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的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号)、《天津市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我市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不对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努力破解“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二是积极改进优化政府服务。配套出台《天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等文件,围绕“一条主线”即简政放权,“两个同步”即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三个提升”即投资管理、办事效率、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在去年出台第一批、第二批共40项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印发了《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施方案》,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实施营改增,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稳步推进电价形成市场化改革。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四是培育民间投资龙头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形成行业龙头企业;围绕大型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链、价值链分工,聚集形成企业生态群落。
  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多提宝贵建议。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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