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随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政策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中小企业局、银监局、市财政(地税)局、国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夯实实体经济。多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连续开展上水平活动,助推更多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先进制造业转型发展,2016年工业增加值达到7238.7亿元,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建成8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出7批140项服务业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了东疆保税港区、于家堡金融区、航空物流区、棉三创意产业园等一批特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4%。
一是关于实体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我市先后出台了三批66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其中,在降低企业税负方面,通过实施“营改增”、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严格执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措施,2016年共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00亿元左右。由于按照目前税收管理权限,省市政府在没有中央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您的建议,市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呼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税收优惠力度。
二是关于企业缓缴税费、五险一金等特殊政策。在我市已经出台的成本措施中,相应调整了“五险一金”缴费费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税收方面,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税、地税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非税收入方面,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因此,相关企业可按上述政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不能缓缴非税收入。对于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自2015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费率已总体下降2.93个百分点。2017年,拟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5%,以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三是关于建立产业联盟基金问题。目前,我市已设立产业并购引导基金,通过财政参股方式吸引行业领军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主体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投资于符合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布局的优质企业,整合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加快高精尖产业聚集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该基金的设立与您所提建议基本一致,我们将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双万双服”活动。在66项降成本措施中,明确提出了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成本、额外融资成本、长期融资成本、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成本等内容。市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各类信息交流和对接平台,搭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沟通的桥梁,推广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创新融资产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认真做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恳切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也将加强与您的沟通,自觉接受您和市人大代表的指导和监督,共同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