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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11-2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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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能替代,促进城市能源清洁转型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电力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研究答复如下:   
  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电能替代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主要包括:一是推动燃煤机组节能环保改造,降低本地燃煤发电污染。除2017年改燃关停的军粮城电厂4台20万千瓦机组外,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含自备)已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二是推进“外电入津”送电通道建设,增加外受电比重。锡盟经天津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两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已建设完成,我市外受电能力新增200万千瓦。2016年外购电比例达到20%。三是推广“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终端电力消费比重。结合北方冬季清洁供暖工作,全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目前已完成居民煤改电采暖改造的共6324户,正在实施煤改电采暖改造共5026户。出台了居民煤改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煤改电电网投资纳入输配电价统筹考虑,支持电能替代工作开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促进绿色能源发展、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减少大气污染方面,结合您提的建议,下一步我市还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实施外电入津战略。落实“外电入津”战略部署,发挥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通道作用,推动落实“疆电入津”、“晋电入津”,完成年度协议电量,增大外来清洁电能比例。力争2017年我市外购电比重提高到三分之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主干网架结构,提高地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证外部电力能够“进的来、落得下、供得上”。
  二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电。认真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安排和组织落实年度发电计划工作中,保障风电、光伏发电上网,优先清洁能源发电,提高大容量、高效环保机组的设备利用率,积极推行替代发电;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用户通过与风电等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等路径,助力调动用户参与实施“电能替代”的积极性。
  三是发展煤炭清洁化利用。统筹供热和供电需求,在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完成削煤任务的前提下,推动北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军粮城4台20万千瓦煤电机组替代工程等燃煤热电机组和南港燃煤抽背热电项目建设。鼓励煤炭高效集约清洁化使用,将煤炭更多地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加快对现役煤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升级,争取全市2.5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禁燃区外35蒸吨以上且未列入我市改燃关停计划的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实现煤炭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排放限值。
  四是继续开展电代煤示范工程。在城市集中供暖、工商业等领域推广大型以电代煤(气)项目,开展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继续推动武清区电采暖替代燃煤锅炉的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完成363个村、10.9万户电能替代改造。在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未到达的城市老旧住宅区、城镇、乡村、城中村等散煤消耗区域,鼓励“煤改电”工程,在住宅建筑中鼓励采用电采暖类供热设备。继续研究财政补贴和价格政策,确保煤改电工作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支持。


2017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2-233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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