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天津海水淡化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滨海新区、市科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方面
市海洋局多次协调滨海新区政府解决基地建设相关问题,积极支持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并通过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建设核心部分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平台建设。
二、关于海水淡化技术研发方面
市海洋局将海水淡化作为重点领域列入了《天津市科技兴海行动计划(2015-2020)》,且通过科技兴海专项持续多年在海水淡化、海水综合利用、能量回收、海水淡化装备、海水淡化药剂等方向给予资金支持,推动海水淡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滨海新区也持续多年支持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膜技术研究,该公司已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膜过滤(CMF)、膜生物反应(MBR)、浸没式膜过滤 (SMF)和双向流膜过滤(TWF)四项核心技术,是国家发改委命名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基地。滨海新区还利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海水淡化后浓海水提取工业溴产业化技术研究”、“预先去除钙镁的水平管高温多效蒸馏海水技术”等项目创新研究,提升了新区海水淡化综合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
市科委支持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实施“用于海水淡化的太阳能中高温热电联供技术研究与示范”等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示范应用;支持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开展“海水淡化用疏水膜制备技术与装备”、“海水淡化自增压式能量回收装置开发与应用”等海水淡化重要装备开发和应用;组织推荐天津高校、院所、企业等申报承接“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任务。此外,市科委也正在编制完善我市未来三年生态环境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实施方案,对接国家科技专项,继续着重组织实施一批海水淡化相关科技项目,推动海水淡化相关关键技术突破和先进装备开发,培育和扶持海水淡化领域科技型企业发展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我市海水淡化领域核心竞争力。
三、关于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自主海水淡化技术规模应用与示范方面
市海洋局通过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批准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资金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构建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快推动海水淡化装备国产化进度,取得了海水淡化水处理药剂、海水淡化膜组件、小型成套海水淡化设备等装备和技术的国产化,不断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
市科委设立了“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及科技惠民科技专项”“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天津市重点研发计划校企合作项目”等一大批科技项目,积极推进海水淡化科技创新和先进成果科技示范,近三年来已累计立项13项,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300万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海洋领域科技创新超过5200万元。组织推荐天津高校、院所、企业等申报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任务,2017年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等共承担了9项国家海洋相关科技项目,总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9900余万元。
四、关于加快海水淡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跨越发展方面
市海洋局依托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给予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的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创新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累计支持资金1.09亿元用于构建该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其引领与支撑海水淡化产业的聚集发展的功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14〕100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科学开发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美丽天津建设工作方案的完善意见》(津发改农经〔2016〕66号),我市淡化海水发展方向确定为适度发展淡化水,主要用于临海就近的滨海新区高耗水产业,以工业点对点直用为主,同时作为城市补充水源和战略储备。今后我市淡化海水产业发展方向主要集中自主海水淡化技术装备的研发、海水淡化专用材料、药剂的研制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海水淡化核心技术研究、竞争力提高等方面做好落实工作。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晓健; 联系电话:2314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