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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9-27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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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昕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我市农村“煤改电”工程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建委、市农委、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加快推动散煤取暖居民的“煤改电”“煤改气”工作。2017年,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努力下,我市摸清了底数,明确了配套政策,争取了资金支持,累计实现居民冬季清洁取暖46.6万户,较好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

  针对“煤改电”有关工作,我市已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关于“煤改电”建设手续问题,市政府已进行明确部署,市、区相关审批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一会五函”(项目审查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函、环保意见函、施工登记意见函)、“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对“煤改电”价格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后,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各部门一致认为,根据国家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以本市大主力燃煤机组的边际成本确定谷段上网电价,可使电网在谷段购电成本降低,有利于解决“煤改电”价格倒挂的问题。但国家同时规定,要在保持上网电价平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峰段上网电价,若按此执行,电网峰段的购电成本将会增加,电网总体购电成本并没有减少。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如果要实现减轻电网购电成本的目标,彻底解决煤改电价格倒挂的问题,必须使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有所降低。在当前我市发电行业普遍存在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供需矛盾仍比较突出等问题的情况下,如通过降低平均上网电价水平疏导煤改电价格矛盾,将进一步增加发电企业的经营困难,影响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加强天津电网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的监测监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出台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此外,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业等部门,开展好“煤改电”设备质量监督及市场准入相关工作。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孟令帅; 联系电话:2314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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