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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09-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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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好原有清洁取暖居民燃气费优惠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市加快推动散煤取暖居民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印发了《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38号)。方案指出“除山区等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采用无烟型煤替代外,全市居民散煤基本‘清零’”“实施居民煤改清洁取暖121.3万户”,主要适用于通过“煤改电”“煤改气”,将原有散煤取暖方式转变为清洁取暖方式的居民。已实现清洁取暖的住户享受同等的运行补贴政策,主要是考虑方案印发前部分散煤取暖居民已自行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情况,具体由各区按此原则予以认定。

  经与市建委等部门梳理,津南区玫瑰庄园是配套设施完善的建成小区,依据相关规划,采用单户燃气取暖方式进行供热配套,我市对此类取暖方式已有明确的用气价格政策,暂不适用津政发〔2017〕38号文件,待国家出台“煤改气”相关价格补贴政策后,我市将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执行。

  我们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会同各区、各有关部门继续作好各项工作,组织各区加强宣传解释,对适用于津政发〔2017〕38号文件的居民,及时发放补贴,兑现政策承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5月23日

  (工作人员:孟令帅; 联系电话:2314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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