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报《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期实施进展情况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研究答复如下:
2015年6月,市政府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津政发〔2015〕15号),全面部署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各项任务。为使规划各项工作落地,2016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责任分工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号),明确12大类、126项具体措施。经过近四年的工作实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四大领域信用建设逐步开展,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持续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个工作日上网公示基本实现,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全部实现,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系统建成使用,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基本建立。
针对您提出的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在相关媒体上向全市予以公开通报的建议,我委按照前期工作计划,在信用平台建设及信用应用等方面,已经梳理了相关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在天津日报等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我委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微信公众号、信用天津APP等不同渠道,实时的进行信用宣传,发布信用工作动态等情况。鉴于目前规划实施期已过大半,我委计划在规划期末,将系统对照规划任务要求,系统梳理各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予以通报。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积极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公众通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让公众了解全市信用动向、参与我市信用建设,努力构建人人讲信用的社会环境。
2019年3月28日
工作人员:张林
联系电话:2314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