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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07-1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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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京杭大运河天津段通航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研究答复如下:   

  大运河贯穿我市南北,涉及北运河、南运河、子牙河等多条重要河道,历史上是沟通我国南北水系的重要通航通道,在南粮北运、商旅交通、军资调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天津市作为大运河南北转运的重要枢纽,历史上漕运发达,可以说天津市是因运河通航而生,因运河通航而兴。近代以来,由于上游来水减少,河道淤积,加之陆路、海运交通的发展,我市运河才逐渐失去通航功能。

  一、已开展的相关规划研究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的重要指示,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工程,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载体和抓手,统筹规划、区域协同、积极推进。在前期对大运河天津段的历史文化现状、存在问题等基础研究和战略定位、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等10个专题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大运河文化带天津段建设总体规划文本研究报告》。

  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开展了《大运河天津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和《大运河天津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的编制工作,结合天津实际,以具体项目为支撑,明确责任单位和开发时序,确保可实施、能落地、见实效,内容包括文化内涵挖掘丰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城乡区域统筹协调等。

  为加强大运河的综合开发治理,一是市水务部门编制了《大运河通航水源保障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依据市交通部门提出的通航航道等级、通航水深等控制性指标,从水质和水量两方面提出了湿地治理、调水工程等措施;二是水务部门和交通部门共同编制《大运河天津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河道水系治理管护专项规划》,从改善河道水系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通航和航道标准、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等方面提出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二、关于大运河通航的相关情况

  2013年1月,市政府批复了《天津境内京杭大运河保护与发展规划》,其中对大运河通航提出基本控制要求:北运河为一级河道,通航净空4.5米;南运河(静海段)为一级河道,通航净空4.5米;南运河(西青、中心城区)为二级河道,通航净空2.2米。由于北运河和南运河通航净空控制要求不同,为满足大型游船的通航需要,规划建议将子牙河(一级河道,通航净空为4.5米)代替局部南运河(西青、中心城区段)通行大型游船。

  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中对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段通航的定位为:推动实现正常来水年份河道有水,稳妥推进适宜河道通航,优先实现旅游通航。在我市正在编制的《大运河天津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中,提出以分时、分段、分区域旅游通航为目标,统筹水资源条件,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用水,推动实现大运河天津段正常来水年份河道有水。

  感谢您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龚雪娇

  联系电话:2314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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