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津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特别是2018年以来,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再提速。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资金保障、风险管控、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学习借鉴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经验,系统提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的重点工作任务,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健全工作推动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完善指挥部组织构架,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工作机制,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全部纳入指挥部统筹推进。三是加快推进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设进度。经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国家已批准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共14条,总规模约513公里。目前,已运营线路6条,分别是M1、M2、M3、M5、M6、M9线,总里程220公里;M1东延、M4、M7、M10、M11、B1、Z4线等项目加快实施; M8、Z2等线路正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全部开工。四是抓紧优化完善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开展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优化调整,并围绕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构建内外疏密有别、高效便捷的轨道交通网络,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市域郊铁路规划》,推动市域郊铁路网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的融合发展。五是创新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统筹全市财政性资金,建立透明规范的建设运营维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正牵头制定《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池,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和使用管理等。同时,我们统筹考虑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资金来源、政府支出责任和可承受能力,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快推动PPP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地铁M7、M11线已进入社会投资人采购程序。
下一步,我委将密切配合市规划部门抓紧完成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化调整,为编报我市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创造条件,并积极支持国家级咨询机构,特别是驻津有实力单位,充分发挥技术资源优势,参与我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的研究论证及咨询评估。对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