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立宏委员:
感谢长期以来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振兴实体经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的建议”的提案,我委结合我市发展实际,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研究,对我市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已认真吸收采纳。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一)支持民营经济增强活力
一是清理整治变相税费,坚决清除“红顶中介”、“二政府”。我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民政局共同研究推进“红顶中介”、“二政府”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目前,已向45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政府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推进“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津发改价费〔2019〕152号),明确专项整治的责任部门、工作目标、措施步骤,要求各部门按期梳理清理整治情况,并由主要负责人签订“天津市‘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承诺书”。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收费和审批过程服务费。开展清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工作方案。组织市政务服务办、相关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研究部署清理规范的目标、范围对象、清理原则,提出有关要求。目前,各部门已将本系统、本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收费清查摸底相关情况进行报送。我委将与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继续做好集中审查和重点检查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要件,减轻企业负担。完善《行政审批中介要件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中介超市”,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在我市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的基础上,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态资源项目,授权地方制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对地方有权确定标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我市免征了药品注册费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港口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留成部分,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是助力民营企业总部经济发展。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总部,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合作交流办研究制定《天津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办法》,已联合正式印发,着力在招商引资中发挥实效。《办法》规定,对在津新设总部的企业按实收资本、对津财政贡献额度给予补助奖励。我委牵头编制关于促进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立足市内六区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聚焦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设计服务、健康服务、高端商务、智能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一网、三链、四集群”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五是落实市场准入领域“非禁即入”。全面梳理把握负面清单工作要点,多方协调对接,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就清理政策法规、衔接行政许可目录等进行研讨,提出清单任务分工意见。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就新版清单编码体系建设来津调研,对我市“一网通办”改革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对编码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支持我市率先开展试点。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研究院专家,对我市36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进行专题培训,深入解读2018版文件精神,准确理解负面清单制度要点要义。组织参加培训的各区各部门,初步将2018版负面清单与本单位许可事项进行比对,梳理填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事项摸底表。截至目前,41个填报单位中,3个部门和1个区反馈清单外许可事项25条。经认真比对研究,主要分为非市场准入类许可事项和清单内未明确列入、但可归入清单第151项的许可事项。尚未发现我市自行设立的清单外许可事项。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2019年“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搭建政企互通服务平台。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2019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下大力量解决企业和项目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类惠企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市“双万双服”活动办制定和出台做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企业三级领导包联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创新工作审核方案等10个工作制度文件,明确工作标准,细化服务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平台智能化水平,全市2.98万家企业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1500多个项目注册开通,与市、区、街乡镇活动办、市区工作组和服务组、督查组实现连通。企业通过平台提出问题,平台自动分拣转办、超时预警、自动生成办结满意度和问题解决率,企业匿名评价,做到全天候服务、全部门参与、全过程追溯、全覆盖服务,实现“企业足不出户、问题线上解决”。制定三级领导包联工作方案,组织各区筛选出3200多家企业,由市、区、街乡镇(功能区)三级领导进行重点包联服务。
七是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实体经济。2015年市政府印发出台了《天津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津政发〔2015〕10 号)。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津建计〔2016〕18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津发改投资〔2016〕218号)。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推进农林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津发改农经〔2017〕259号)。2018年1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津财规〔2018〕2号),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实施效率。过去连续两年,我市每年组织召开面向民间资本的项目推介会,向全社会推介PPP重大项目。在2018年10月底召开的民间资本暨PPP项目推介会上,集中推介了21个项目,总投资1193.43亿元,涵盖了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利、环境保护、农林及文化等领域。
(二)支持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一是发挥政策引领作用。2018年7月,市金融局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津金规范〔2018〕1号)。《意见》从壮大信贷服务主体、优化信贷服务模式、强化信贷工作支撑等三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不断营造良好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资金供给政策向实体经济倾斜,促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11月9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四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津银发〔2018〕251号),提出24条具体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民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2019年2月25日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制定出台《关于金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津金局规范〔2019〕1号),包括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宏观审慎评估制度,严控不合理断贷、抽贷和压贷,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设立专项基金、推广新产品、鼓励资本市场融资等九项细化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二是创新推广金融产品。组织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创新金融产品推广应用,以高效适用的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向金融机构征集梳理金融产品,形成了《天津市金融创新产品手册(2018)》,推出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产品138个,涉及供应链物流、金融科技大数据、知识价值、融资增信、循环融资、三农服务、自贸区创新七大类,直击企业融资痛点。组织开展了天津市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政策文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信贷产品,大力解决轻资产、创新型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进行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特点。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融资周转“无缝对接”。
三是加快推进专项基金设立。2017年4月,市委、市政府设立海河产业基金,市财政出资200亿元作为引导基金,委托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更好地发挥海河产业基金作用,2018年10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母基金和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设立方案》(津党发〔2018〕30号),在海河产业基金下专门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母基金和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通过提高财政资金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先行投资、加大收益分配让利力度、重大项目一事一议,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海河产业基金的积极性,增强海河产业基金市场竞争力。2018年末,市财政出资海河产业基金60亿元,基金管委会核准母基金设立方案共计29支,规模2201亿元,13支母基金首期出资实缴到位,32亿元引导资金带动145.7亿元社会资金实缴到位,形成了投资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母基金群,吸引紫光集团“紫光云”、爱旭科技“智能工厂”等33个项目在津落地,计划投资902亿,实际投资到位236亿,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作用初步显现。海河产业基金在清科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的“中国政府引导基金排名榜单”中位列第十,形成了海河品牌。“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统筹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了天使、创投、产业并购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子基金,增加对科技型企业资金投入,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注资,提高机构担保能力,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截至2018年底,我市累计批复天使、创投、并购等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33支,总规模64.1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13.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出资50.3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放大4.63倍。各支政府引导基金均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基金投资风险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同时,加快首期民营企业纾困基金落地,明确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出资方案、退出程序、信托管理人等相关要素,确定《天津市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下一步,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为民营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发展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助力天津上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对接。深入民营企业进行一对一调研帮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深入各区面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加大政策宣介和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让企业了解政策、善用政策、用好政策。组织万名干部深入基层和企业一线,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平台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组织35家中资银行深入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向全市2.3万家民营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走访近百家拟上市挂牌企业开展“一对一”现场服务。
五是加强应收账款融资培训宣传。中国人行天津分行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委、和平区、东丽区等政府部门合作,通过业务培训、专题座谈等方式加大应收账款融资宣传力度,走访瑞普生物、泰达海洋、美克家具、玖龙纸业、益海嘉里等核心供应链企业,宣传推介对接平台,并邀请专家与目标企业高管人员面对面解难答疑,累计对40余家金融机构,50余家企业进行培训宣传,提升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工作的了解、认同和参与程度。截至2018年12月末,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天津市累计注册企业用户659家,累计融资成交644笔,成交金额881.95亿元。2018年,平台天津市新增注册企业用户69家;新增成交笔数295笔,同比增长130.47%;新增成交金额 263.88亿元,同比增长24.73%。
六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惠金融培训工作。加大普惠金融培训力度,实现金融基础知识有效传播,增加金融政策知晓度。2018年,将普惠金融知识培训纳入各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有效地提升企业融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支持民营经济智能化改造提升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制定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四大主攻产业;编制印发了机器人、集成电路、3D打印等13个重点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突出工程应用和项目带动,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把新兴产业作为推进产业高端发展的突破口,加快培育我市未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为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制定出台“智造十条”实施细则,设立百亿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突出企业智能化升级等10个重点支持领域、22个细化方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培育,2018年安排财政资金6.2亿元,支持183个智能制造项目,拉动企业智能化升级投资60亿。
二、引导企业节能降耗
我市于2007年设立了市节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每年5000万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项目实施、推动节能重点工作。2016至2018年累计支持节能重点项目44个,形成年节能能力64.4万吨标准煤,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用能单位的节能积极性。
此外,2018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5号),对获得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数据中心、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产品等7类国家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称号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
一是推动产教融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全面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我委会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紧紧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产业基础、人口规模、就业需求等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将规划建设产教融合项目28个,预计总投资28亿元,建设规模40多万平方米,购置设备4万多套。重点加强三个方面能力建设:一是开放性公共技能实训基地。以职业和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支持依托中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中心,向包括职业院校在内的全社会开放;二是中高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建设中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持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稳定和扩大培养培训规模;三是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鼓励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的实习实验实训设施,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一流职业大学。为支持我市职业院校争创一流职业大学,2016年以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累计投入市财政预算内资金2.95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22亿元。一是2016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0.37亿元,支持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新建汽车工程系实训楼项目、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和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第二教学楼改造项目建设;二是2017年,我委安排市财政预算内资金2亿元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实验实习实训中心,极大地提升了学校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基础能力。三是2017年、2018年,累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85亿元,支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和天津中医药大学对接大健康产业大学生实践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安排我委市财政预算内资金9500万元。
三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设计多元化的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各院校积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各级各类培训项目。鼓励专业之间、相关院校之间合作开发培训项目,为经济建设服务。各职业院校在广泛开展社会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调研与培训效果回访,为培训工作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调研中,各院校从依托的行业出发,进一步探讨根据社会及集团内部的需求,力求在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校企取得共识,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及新项目实施、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等实际需要,通过“菜单式培训”,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针对性服务。各院校均定期开展市场调研,不断分析在校生的需求,分析市场,把握市场动态,按照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确立学生培训内容,拓宽专业方向,让学生考取更多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便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同时很多行业企业把技术创新中心也直接建在了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服务企业技术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逐年增加,产教融合不断深入。
四是推行现代学徒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市高职院校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主动与行业企业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引导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天津职业大学、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等17家单位分三批先后入围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我市建设21个市级试点,全面开展老年管理与服务、精密机械技术(钟表方向)、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试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我国钟表领军企业天津海鸥表业集团共建精密机械技术(钟表方向)专业,打造了“五双五定”高端手表制造人才培育的现代学徒制模式,向海鸥集团输送了百余名高质量技术工人,开发了钟表维修工种5个等级的培训包,海鸥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经验在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上多次得到分享与推广,实现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
五是实施培训福利计划,创新职业教育培训模式。2014年底,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这是天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养数以百万计的技能人才,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美丽天津的重大举措。市政府出资34亿元,按照普惠实用、就业导向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职工培训津贴、生活费补贴、实习补贴和师资培训补贴”,利用社会资源在全市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普惠性培训福利制度。并明确发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的主体作用,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着力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推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双轨制”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最长期限12个月。实习补贴发放给企业,由企业根据学生实习情况按照不低于80%的标准按月发放给学生。保证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
六是发挥职业院校优势,推进“职业培训包”开发。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职业院校骨干特色专业、师资、教学资源优势,与相关企业共同开发“职业培训包”。各职业院校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框架体系内,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借鉴国内外开展职业培训的经验,按照需求性、开放性、创新性的原则,积极申报与建设。“培训包”将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材、师资、实训、考核等内容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了职业培训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提高了培训效率和质量。17所高职院校共开发98个职业、423个“职业培训包”,并开展了试验性培训。“职业培训包”的全面开发和推行,加快了我市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满足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对于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全市各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发展大势,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继续保持经济逐步向好态势,切实落实“巩固、提升、增强、畅通”八字方针,保持定力、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以有力有效“组合拳”稳运行、稳增长,巩固向好态势,突出重点,加强薄弱,全力发展好实体经济。
一是以抓好民营经济“19条”贯彻落实为契机,继续升级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主动性,主动靠前服务,增强工作效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充分了解民营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成效,推动形成普惠性政策洼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靠前服务,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二是落实重点产业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新动能。推进落实重点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重点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4大主攻产业,突出项目支撑,打造形成新动能。加快培育机器人、3D打印、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突破核心技术,扩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三是实施智能制造专项,加快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智造十条”实施细则,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用好百亿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降低普惠门槛,实现“差异支持”,组织开展2019年项目申报工作,支持引导更多的制造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和智能化解决方案的策源地、生产地。
四是继续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出台的各项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在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考核评价、指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搭建金融机构与民营和小微企业对接平台、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努力创造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为广大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工作部署,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继续强化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金融政策、知识普及宣传力度,继续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工作深入实施,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奖补资金,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有效支持,助力天津市中小企业向高质量发展。
五是完善市级产融合作平台,破除信息孤岛,促进信息共享。围绕缓解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天津市产融合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共享,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天津市产融合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实时公布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行业信息,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融资信息,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政采贷”、“智权贷”、“银税贷”等金融创新产品和典型案例等信息。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请市财政局尽快将节能专项资金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全市节能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中心等能效提升项目,推广高效电机、LED照明等节能产品,推动企业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用能成本。
七是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天津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示范区“升级版”建设,推进世界先进水平职业院校建设,高水平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完善行业办学体制,优化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培育“大国工匠”精神。
2019年4月28日
工作人员:肖哲
联系电话:2314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