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公开
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9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07-11 17:43
sm(1).jpg

王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z4线南段中部新城至大港城区段线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大港地区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的轨道交通联系,在2014年我委组织编报我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时,因当时滨海新区政府提出项目客流支撑、建设资金等条件尚不具备,该线路未纳入建设规划报国家审批。为做好轨道交通Z4线中部新城至大港段项目前期储备,我委多次与滨海新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中国铁设集团编制了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照国家关于直辖市轨道交通建设程序,拟建线路应纳入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通过住建部技术审查的线网规划为基础,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财政状况等实际,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报国家审批;对于纳入国家批准建设规划的项目,我市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审批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当前,为保障线网有效益、有效率,项目能落地、可实施,结合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我委配合市规划部门正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财力状况等实际,我委会同市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正统筹研究论证拟纳入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项目,其中包括Z4线中部新城至大港段。在项目条件具备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履行建设规划审批程序。国家将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论证,确保建设规模与城市财力相匹配,建成后项目有客流、有效益。

  下一步,我委将密切配合市规划部门,综合多方意见及市民出行需求,抓紧完成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优化调整,为编报我市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创造条件,并与滨海新区政府一道,组织优化深化工程及筹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尽早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乔百合

  联系电话:23142056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隐私声明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2-23142050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津ICP备 08100007号-14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3142050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

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津ICP备 08100007号-14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

党政机关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