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淑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发布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投资建设运营、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引导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
规划中明确本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在现有公共停车场方面,要求已建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社会停车场库、出租车场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场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相关标准或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结合路灯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创新方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市容及电力等有关部门应支持配合。鼓励上述场所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与专业企业合作,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2019年全年共建设公共充电桩约5000台(含一般公共桩和小区民心工程公共充电桩)全市公共充电桩总数达到18050台,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名列第五,较好的保障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对于一些小区受电力容量不足,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对个人建桩不支持等因素限制,出现部分居民私自拉线进行充电的问题,2019年我委通过积极申报,把居民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纳入到20项民心工程中。工程实施一年来,在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充电桩建设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全年在193个小区建成公共充电桩2266台,可以满足近3万台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建成民心工程充电桩点位已在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及委微信公众号中公示。2020年,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再次纳入20项民心工程中,我委将在总结梳理2019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持续深化细化各项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民意,让民心工程更加暖心、舒心,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满足广大市民充电服务需求,我委已启动建设“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全市统一APP)的构建工作,重点解决公共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车辆便捷充电服务需求、实现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动态跟踪。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协调,加快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020年4月2日
并复附议人:边晶,朱树乔,李伏安,李玲娜,何军,张建会,陈晨,杨鹏
工作人员:赵建辉
联系电话:2314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