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拉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过认真学习,我们认为您所指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建议操作性强,将对我们今后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和借鉴意义,对此深表感谢。经我委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
自2018年以来,我市开展了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全市所有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市级部门围绕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96个要素,编制完成了1565个标准化操作规程,实现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规程,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一制三化”改革2.0版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市级部门按条口对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规程培训,让工作人员真正掌握标准,工作中运用标准,申请人享受到标准化改革带来的便利。
二、关于出台政策,提升服务型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水平
市人社局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加强社会急需技能人才培养。一是根据现代服务业行业特点,遴选一批企业培训中心开展企业内训。对培训对象达到相应技能水平的,按照我市职业培训成本目录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被认定为公共实训基地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公共实训的,根据培训人数、吸纳受训人员就业人数,培训补贴最高上浮25%。二是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现代服务业基础课程,面向现代服务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对参加企校合作的职业院校,实行绩效工资政策倾斜,增加的绩效工资总量,不超过公务员可比收入的1倍,所需资金通过培训收入解决;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职业院校可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
三、关于加强服务型技能人才水平评价
市人社局鼓励现代服务业行业企业健全完善本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并通过人社部鉴定中心备案的企业,可以自主对所属员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同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抓好上述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吸纳您的合理建议,探索创新政策措施,为我市服务业发展培训输送更多合格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天津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2020年3月30日
工作人员:杜澎涛
联系电话:2314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