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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12-2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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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大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持续推出“天津八条”、“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民营经济19条”等重大政策举措,实施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2019年12月4日,中央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即“中发49号文”),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我市在贯彻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过程中,积极梳理制约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和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抓好顶层设计,不断提升政策“实”“质”

(一)积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正在积极拟定《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向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营商环境立法,完善营商环境顶层设计。2019年积极参与制定《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借鉴,其中第三十条规定“本市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商业商会等面向企业家开展政策法规、管理知识、科技创新等培训,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第三十九条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吸收采纳”。《条例》的制定推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积极畅通我市政商沟通渠道。建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制度,形成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进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出现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督促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在“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中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组织万名干部帮扶万家企业,在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不断拓展创新,围绕营商环境改善,切实提升服务企业、项目的水平和质量。利用政企互通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双线”服务优势,加强与民营企业的互动交流,千方百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智库和监督员队伍,在全市聘请了含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企业家、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群体的128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营商环境的建设的监督工作。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企座谈会”,当面倾听企业心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种困难。

(四)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政府决策实施办法》和《天津市营商环境投诉查处回应办法》,在天津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专线,畅通投诉查处渠道,主动向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同时,今年3月已出台《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实施办法》。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

(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几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以深化放管扶改革为主线,通过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等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多证合一”改革、企业简易注销以及“证照分离”改革等多项改革,有力促进了民营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程序,出台鼓励生物医药创新的政策,全力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形成。发挥政策和技术优势,全力帮扶本地生物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对国家药监局审批的新药,早期介入、全程跟踪,协调补助资金,支持企业落地生产。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吸引外地企业来津发展投资。加快药品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建立科企梯级培育机制。加大高质量民营科技企业培育力度,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后补助比例提升至2.5%,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对取得符合条件贷款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最高20万元奖励;对以上市为目的并完成股改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对于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含创新平台建设),分别给予财政资金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项目补助;对经培育后认定为科技领军企业的,通过品牌培育项目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最高50万元奖励。截至2019年底,我市国家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62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6000家,天津市雏鹰企业1632家、瞪羚企业348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达到90%以上,有力支撑了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布局建设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支持市级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现已批复建设36家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其中24家升级为国家级。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为1813家企业落实2018年研发投入补助资金2.81亿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实力快速提升。加强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遴选15家民营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含创新平台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共支持资金50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组建合成生物、锂离子电池、新药临床研究、智能安防4个市级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5家,企业重点实验室达到160家。

(四)本市人才培育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高层次人才专项的评审推荐工作,遴选和培育本市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达360人,获得各类人才资金达到6000万元,举办大讲堂等特色活动近20期,培训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超2000人。支持本市55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派遣522名中青年业务骨干赴国外深造。

(五)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市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在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生态环保、水务、医疗、社会事业等政府负有提供责任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组织各部门、各区做好策划、谋划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充实项目储备。目前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适宜市场化运作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等原则,梳理了一批拟向社会公开推介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分批做好推介工作。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向滨海新区下放权力事项全面落实,印发《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推动部分行业内资外资项目核准权限市级权力事项(625项)下放至滨海新区和各开发区,承接市级权力事项办理数量超过20万件。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要求,除必须由省级部门核准的事项外,全部下放至区审批部门办理。将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进一步方便企业事项办理。健全细化“一制三化”改革配套制度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及时研究协调,会同市级各部门对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进一步减少政策措施实施中的矛盾。

三、加强合法权益保护,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

(一)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促进企业提升创新动力和竞争软实力。加强对技术类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的示范作用,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保护。梳理权责清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坚持处罚到人。完善执法监督流程,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使知识产权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向权利人普及《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提高公众维权意识。

(二)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履职。一是协调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全覆盖。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实现信息归集公示共享;二是促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按照“良好”企业个别查、“失信”企业部分查、“严重失信”企业全部查的原则,用递增比例随机抽取,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抽查力度;三是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奖惩。建成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通过平台统一管理、信息统一归集、数据统一标准、流程统一规范,推动各行政机关落实联合奖惩,查询、推送、受理、办结事项全程记录可追溯,形成了跨部门联合奖惩的天津模式。

(三)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2020年1月15日,我市出台《天津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增设专线、开设信箱,全天候及时受理企业反映问题。市委政法委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市政法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与市工商联、市民营企业家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把对民营企业的执法司法保护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业管理、行业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市工商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津联通3号),与市监察部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工作程序与机制,充分发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民营企业危机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中心等职能作用,受理全市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涉法涉诉投诉(包括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乱处罚等),与知名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一)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进一步营造尊重和鼓励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通过人民网、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和今日头条、抖音等自媒体、新媒体平台,树立和宣传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创新、转型发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怀、支持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氛围;通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宣传等宣传采访活动,引导新闻媒体更多宣传报道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先进事迹,宣传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树立民营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利用融洽会暨民洽会等平台,宣传报道民营企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在转型升级、创新创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

(二)加强正向激励关怀,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的民营企业家精神。一是通过“创新大讲堂”“商会讲习所”“专题培训班”等形式,邀请全国知名企业家、学者来津面对面交流研讨。选树我市民营企业家优秀典型,增强企业家荣誉感,传播先进企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发展共性问题开展释疑解难的针对性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创造性发展理念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企对接例会制度,给予企业家更多礼遇和尊重,了解企业家呼声,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协调推动企业家诉求的解决。三是推动民营经济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诚信经营。张荣华、江浩然当选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张秀燕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张彦森等14名民营企业家获得2018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乔达当选2018年全国巾帼建功标兵。

(三)加强已有政策落实,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一是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充分利用媒体力量,播发营商环境建设各类政策信息、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市相关部门通过“民营经济19条专题宣讲”“创新大讲堂”“营商环境大讲堂”“商会讲习所”“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积极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2019年组织开展120多场主题宣讲和培训,吸引了10000余人次到场聆听,微博直播和网上视频播放受众面近10万余人次,北方网“天津市营商环境大讲堂专栏”在线点击次数5万余次,帮助企业熟知会用政策、用足用好政策。二是组织市相关部门推动中央和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出台完善政策实施细则,开展政策执行情况实地督查整改和评估工作,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家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家放开手脚大胆创新提供肥沃土壤,营造浓厚氛围。三是为民营企业家搭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深度交流平台。成功举办2019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暨民企投融资洽谈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宗申产业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德龙集团、同济堂控股、红杉资本、便利蜂集团等民营企业领军人物,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胡家夫等著名专家学者参会交流,全国知名民企、商协会、金融机构代表1500余人出席会议,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家进一步拓展改革视野、提升发展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助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动员各界力量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瞄准先进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精神,出台贯彻落实中发〔2019〕49号文件的工作措施,制定提出“天津市新动能引育五年行动计划”,落实好我市“民营经济19条”等政策,加快推进《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进一步拓宽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重点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感谢并希望贵会一如既往地发挥“民营经济人士之家”重要作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做出更大贡献。

2020年4月3日   

工作人员:李延明

联系电话:2314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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