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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9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12-2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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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发展,打造能源消费价格洼地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对于我市能源转型升级、创新能源服务方式、建立企业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双下降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国家和我市的能源政策,您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我市大力支持综合智慧能源的发展,加强规划顶层设计,目前,我委正在开展《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拟在重点任务中提出建设综合能源系统。“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微电网等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分布式综合能源系统。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推动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原则,在条件适宜的工业园区中,试点推广建设一批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示范项目积累经验。

关于综合智慧能源支持政策,从土地供给方面,对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新能源发电运营维护中的排水、供电及污水、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理以及通信设施的项目,可按公用设施用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需要有偿使用,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允许以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可利用加油(气)站土地建设加氢站,也可与现有加油(气)站合建,原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不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从财政补贴方面,目前,我市已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等项目实施,以及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智慧能源投资项目具有可量化的节能效果,可按规定申请该项资金支持。我市自2018年起设立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能源领域的智能化升级项目也属于该项政策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共同推动我市综合智慧能源试点化、规模化发展,加快能源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服务体系,助力天津绿色、高效发展。

2020年3月26日   

工作人员:刘奎建

联系电话:2314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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