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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6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12-2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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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技工学校免学费标准与中专学校一致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按照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学校应有所区别。目前本市普通中专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技工学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元;高级技工学校举办的高级技工班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4500元,其余部分由财政拨款补助。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市财政部门于2010年在我市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问题,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我委会同市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性培训,可由举办者自主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对于您提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费标准的建议,考虑中职学校收费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中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的核定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送市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我们会同市财政、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市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对本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培养成本、财政拨款补贴等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调整学费标准的意见,市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程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出完善财政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以及学费标准和免学费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收费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0年3月25日   

工作人员:张宝麟

联系电话:2314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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