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先后出台了“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等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在发挥民营经济牵头部门职能作用中,通过政策聚焦、服务聚焦,统筹推动和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打通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1-8月,全市新增民营市场主体18.43万户,同比增长13.3%;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0%,快于全市1.2个百分点,全市民营经济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更为明显。
一、政策聚焦、服务聚焦,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增添动力
(一)统筹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细。针对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以“民营经济19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政策措施为重点,牵头制定2021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抓好政策落实。持续降低民营企业成本,深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助力民营企业加快开拓多元化市场,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统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及评估工作。以全市各区为单位筛选代表性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累计汇总800余份问卷反馈,并形成评估报告,全面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全市督查工作安排,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组成督查组,对6个区、4个市级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分批次组织40余户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查找出招投标壁垒、金融支持、人才引进等8方面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围绕发现问题,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任务分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落实解决。
(三)坚决落实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精神,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40个部门,对《实施意见》逐句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对部分涉及多部门的堵点难点工作反复协调、重点攻破。牵头制定了我市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共206项,将工作职责细化到每个单位具体处室和工作人员,深化政策创新,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按期组织各区各部门总结工作进展,聚焦堵点突破难点,确保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四)落实企业服务常态化机制。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皆大欢喜”的工作要求,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组织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深化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将更多领域内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政企互通服务平台作用。今年上半年,政企互通信息化服务平台共收集问题7948件,解决7239件,解决满意度99分;各级工作组、服务组召开问题协调解决会1820场次,走访企业57811户次。组织各个层面召开政策宣讲互动会10666次,政企政策对接会1505场,编印发放政策宣讲材料345691份。高度重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印发实施《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分类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机制,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诉求通道,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二是通过不同形式征求意见,面向民营企业座谈恳谈,认真吸纳意见建议,倾心办理党外代表人士议政建言、提案等,下大力气解决共性问题,针对性解决个体问题
(五)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连续多年召开天津·中国企业家大会,邀请来自全国知名企业家代表参会。大会安排“向企业家汇报”和“请企业家建言”议程,请企业家为发展把脉问诊。会议突出“尊崇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理念,鼓励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勇于在新发展格局中担起发展使命,创造发展业绩。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利用天津电视台《财富+故事》栏目开展民营企业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活动聚焦我市民营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企业发展历程、社会贡献、核心产品、企业家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我市民营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士气,展现创新创业精神。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民营经济19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固化惠企政策长效机制,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和数量。进一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鼓励更多民间资本投入“新基建”等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建设,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优惠力度,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帮助民营经济缓解资金制约瓶颈。鼓励支持本地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拓展发展空间。
(二)积极培育壮大民营龙头企业。对于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加大服务力度,助力其提升综合实力、提高品牌竞争力,尽快成长为规模大发展快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好天津优势资源和政策优势,以产业集群为方向,积极引进民营龙头企业和配套产业化重大项目,促进民营企业产业升级,壮大民营经济规模优势。培育壮大本土民营企业,与动能转换、新动能引育紧密结合,促进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升新兴产业能级,向高端高新产业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市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充实领导小组工作内容。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考核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选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标杆单位,充分发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从政府到公众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尊重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氛围。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