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悦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我市儿童友好城市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妇女儿童领域健康发展的关注与期望。为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探索建设具有天津特色儿童友好城市,我委会同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部门制定了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方案遵循“政策先行,普及儿童友好理念”,从儿童参与、多元共建、社会宣传交流等方面体现儿童友好城市“政策友好”;遵循“服务跟进,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从普惠托育、教育均衡、健康保障、医疗支撑、文体服务等方面体现“服务友好”;遵循“权利保障,健全儿童福利体系”,从福利保障、康复服务等方面体现“权利友好”;遵循“空间同步,提升儿童活动品质”,从友好社区、友好出行、友好基地等方面体现“空间友好”;遵循“环境优化,确保儿童成长健康”,从校园安全、网络安全、文化安全、食品用品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体现“环境友好”。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主动申报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和社区试点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标杆和典范,到2025年,在全市建设培育2-3个市级儿童友好城区,打造100个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形成我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展望2035年,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全市50%以上的区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