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二十大提出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暨天津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的实施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引导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平台建设
市商务局积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端企业创新“互联网+回收”的模式,开展精准、及时、高效的废物回收服务。上半年,“爱分类爱回收”再推技术新突破,研发了智能投放、自动称重、及时返现终端设备,大幅提升了应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的便利化程度。今年5月,我市制定了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关实施意见,市财政配套出台了专项支持政策,将通过市区两级资金合力,加大对重点头部企业引育以及中小、初创型平台经济企业培育力度。目前市工信局正在牵头拟定申报指南,将组织全市各区开展评审认定工作,有关区可按要求拟定区域平台经济发展总体方案,将再生资源交易平台等纳入其中,并按程序申报政策资金支持。
(二)推进科技人才培养
大力实施“海河工匠”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利用优势资源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适用技能人才。一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截至目前,我市已遴选认定包括“天津拾起卖科技有限公司”等488家企业培训中心,可对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依规享受培训补贴。二是从设施设备好、师资力量强、培训质量优的企业培训中心中,遴选认定18家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结合企业实际,可面向社会开展绿色低碳相关职业公共实训,培训补贴最高上浮25%。
(三)多渠道支持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作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天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作为其中一个支持方向,支持各区开展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帮助企业享受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征环境保护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我市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支持,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持续推动我市绿色信贷投放,自2021年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以来,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领域碳减排项目撬动发放贷款130.37亿元贷款。
(四)培育壮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
通过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发展,截止目前我市天津城矿、新能等30家企业入选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形成废钢和废塑料、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加工综合利用能力分别达到1000万吨、22万吨、20万吨、4万吨。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加大工业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组织推荐巴特瑞、赛德美企业的申报技术装备入选国家级目录,加强宣传和推广。发展二手商品交易产业,建设二次方二手商品交易产业园,注册企业数量达140余家。培育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企业28家,1-8月累计出口二手车1.1万辆,出口额超过20亿元,同比增长6倍,数量、货值均创下历史新高。
(五)完善政策体系
印发实施了《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规划(2023-2025)》《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初步构建了有利于推进废旧物质循环利用的政策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充分吸收您的宝贵建议,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研究出台《天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建设移动式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综合型或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做好行业监管服务,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和我市相关财政资金作用,用好用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快推进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2023年9月25日
工作人员: 郭平贵
联系电话: 2314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