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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3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11-0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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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天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构建以绿色低碳能源为主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建议,经会同市电力公司、市金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能源发展顶层设计。紧扣新时代能源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能源发展和安全,科学把握节奏和力度,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印发实施天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发展路径,形成政策合力,深入实施重大战略,系统推进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着力打造坚强韧性能源安全保障新格局,形成清洁高效能源发展新局面,激发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新动力。

二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重点加大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深挖资源潜力,以滨海新区、宁河区等区域为重点,盘活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突破政策瓶颈,规模化开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海晶“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今年7月份,我市正式印发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天津市新能源项目的发展,提出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电站100万千瓦的目标。在滨海新区经开区、大沽街和保税区,武清区东马圈,宝坻区大唐庄镇,宁河区东棘坨镇,静海区大邱庄镇、经开区等新能源相对集中区域统筹布局了一批集中式储能独立电站。截至目前,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增至541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加130万千瓦。

三是着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保障油气稳定供应,深化与上游供气单位合作,巩固多方向、多气源供气格局。我市2023年度天然气资源落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燃气用户均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了2023年度供气合同,实现应签尽签、合同全覆盖,保障天然气足额供应;积极推动大港电厂关停替代工程,项目已完成核准,计划年内开工,2026年建成投产。加快“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前期工作,目前我市域段已确定天津北变电站站址,线路路径方案基本明确,并取得了沿线各区政府同意意见,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与国家沟通协调,“跑部”进京,争取国家在政策方面给予我市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带动作用,结合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支持政策,有效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在绿色低碳企业、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信贷和资金支持。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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