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提升优质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成立了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依法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水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制度引领,推进诚信建设法治化进程
(一)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2020年12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重视守信主体的激励、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工作,其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对守信主体采取包括优先办理,简化流程,成为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的优先选择对象,在日常监管中合理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第四章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中指出,信用主体享有免费查询自身社会信用信息,知晓与其社会信用信息相关采集、归集、应用以及其信用报告载明的信用来源、变动理由等权利。
(二)编制印发诚信建设制度化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先后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性、规范性文件,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协同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为破解“信息壁垒”“信息孤岛”等难题,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供政策支撑。
二、强化系统支撑,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
持续完善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全面提升信用平台网站服务功能、支撑能力。编制出台《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在四个直辖市中率先完成市、区、街(乡镇)三级一体化公共信用数据目录,新版目录包含6241个公共信用信息项,涉及全市党政机关行政权责事项139246项。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79家单位实现数据交换,归集公共信用信息40亿条,信用天津网站日访问量突破万10次。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肯定,在2022年度全国信用平台网站建设总观摩会上分别获评“省级标准化平台”称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
三、强化信用应用,逐步拓展公共信用便企场景
(一)不断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截至2022年末,34个市级部门在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药品生产流通、人力资源、民办教育机构等4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天津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发布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企业标准,构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模型,精准刻画我市企业信用状况,按月对全市73万家企业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委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系统中,实现“信用好、少打扰,信用差、强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有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发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优势,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省级节点,公共信用信息叠加银行业务数据形成更精准的企业“信用画像”,助力金融机构控制信贷风险,打通政银企信息不对称堵点。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注册企业28.04万家,入驻金融机构54家,累计为24.9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1452.12亿元信用贷款,其中2023年平台发放信用贷款247.25亿元,同比增长87.6%。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活动,各区梳理本辖区内有融资意愿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成融资需求白名单,市发改委按区域、行业分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诚信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三)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事难题。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津诚信办〔2023〕2号),我市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功能于9月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天津本地注册企业可在“信用天津”网站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板块,打印自身公共信用报告。公共信用报告实现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社保等25个重点行业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替代,可应用于申请上市、融资信贷、表彰奖励等多个场景,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将节省企业多次办理相关证明往返跑路的时间,截至9月6日,企业已申请打印公共信用报告67份,约代替700余份无违法违规证明。
四、强化示范引领,诚实守信价值观念深入人心
(一)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拓展诚信建设宣传渠道,持续传递“诚信天津”好声音,今年以来,“信用天津”网站累计发布诚信文化宣传、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472篇,“信用天津”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29条,其中微信公众号新增关注人数达10万,总关注人数约28.6万人。6月14日,“魅力津城”诚信主题海报征集正式开启,得到了社会各界热烈关注,累计收到588部作品,网络投票期间,投票平台累计访问量达63.4万余次,累计投票53.2万余张,共评选出最佳设计奖3名,最佳创意奖5名,优秀奖20名,通过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扩大“诚信天津”影响力。
(二)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店活动。市商务局、市文明办于8月25日联合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温暖服务,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承诺倡议活动,并启动天津市2023年“诚信兴商”宣传月,逐步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承诺、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百货零售、餐饮、家政、洗染、美发美容、药品流通、汽车流通、黄金珠宝零售、专业交易市场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诚信经营承诺店活动,主动承诺所在行业的诚信经营规范,1120家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店”名录,逐步形成“店店承诺、店店守诺”的诚信经营行业风气。同时,市商务局鼓励承诺店企业参与“海河国际消费季”“购天津”等促消费活动,给津城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助力实体商业消费引流,促进了诚信企业销售增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助力实施“十项行动”,积极履行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职责,结合您的意见建议,加大诚信文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积极推广“信易贷”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拓展“信易+”惠民应用场景,注重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让更多守信市民获得“信用红利”,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受益’的良好氛围。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