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诚信履约助力提振市场信心的建议,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有关情况
1.持续开展政务诚信评价。2021年以来,市诚信建设办连续三年印发《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持续对16个行政区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今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启动2024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2.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及时受理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签订的协议、合同中的违约毁约投诉举报信息,推动协调责任主体履约践诺。
3.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实施《天津市关于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领域政务诚信协调机制的指引》,形成失信认定-纳入信用记录-开展失信惩戒-完成信用修复的工作闭环,协调推动依法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实现政务失信案件有效治理,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有关情况
1.充分发挥考评作用,助力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市司法局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4+5”制度体系,将各区人民政府和委办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评,重点聚焦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履行及向社会公开等情况,对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政府部门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2.紧盯决策作出、执行等环节,重点规范决策程序。督促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运用,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
1.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市政务服务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津有关单位等梳理认领负责实施的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印发《天津市2024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市、区、乡镇(街道)四级统一,更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扎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印发《天津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方案》,推出37项具有天津特色的“一件事”场景,涉及企业开办、会展服务、灵活就业等;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体验、线下服务专区,提供咨询、帮办等服务,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有关情况
1.加强政策培训宣传。市财政局采取组织专题培训,制发一图读懂,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等方式,督促引导采购人提高诚实守信意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强化采购预算约束。严格做好预算一体化平台中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工作,督促采购人“应编尽编”,强化预算管理对政采的监管约束,避免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3.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五、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情况
1.持续深化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印发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截至8月底,已在节能、生态环保、消防救援、保安服务等4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分级分类监管。
2.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连续三年编制印发《天津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对失信经营主体实施惩戒。持续完善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建设,通过联合监管系统向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提供国家和本市42类红黑名单的实时查询,累计向国家报送联合奖惩案例13余万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
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情况
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集成办,持续推行经营主体登记网上办,印发《关于印发企业信息变更 注销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将原来串联办理的事项优化为并联办理,精简申请材料,大幅压缩办理时间,为申请人提供集成式政务服务。截至8月中旬,通过“一件事”流程,办理企业信息变更150户,企业注销4685户,开办餐饮店1259户。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思路举措和工作建议,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