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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49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12-0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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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居民区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初步形成快慢相结合的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并存的格局,基本满足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能需求。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7.5万余台,居民自用充电桩17.3余万台,车桩比达到2.26:1,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在完善的充电网络支撑下,2024年1-7月,我市新增新能源汽车共计8.31万辆,同比增加25.44%,销量渗透率北方地区排名第一。

一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市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小区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4年,我市计划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5个,涉及居民13.3万户。截至7月底,已开工174个小区,因地制宜把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

二是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针对我市老旧小区充电难的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就近充电新模式,在全国首创“充电桩进小区”民心工程项目,支持具有经验和运营实力的企业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经连续多年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民心工程建设,累计建成小区公共充电桩近5万台(2019年2266台、2020年3707台、2021年4887台、2022年9438台、2023年23822台),日均服务充电车次1.75万次(全市公共场站服务次数占比25%),打通了服务百姓充电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推动充电设施建设模式创新。在固定车位不足的老旧居住区,国网天津电力创新开展“移动共享”充电桩建设,单套设备可以覆盖4-10个车位,创新出一种可移动、可共享的充电模式,大幅提高充电桩服务能力,补齐了充电设施应用场景的短板。目前已在天津市21个社区试点投入运营24台,获新华社等媒体报道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推进油车占位纳入城市管理。推进将“油车占位”行为治理纳入城市管理范围,提升消费者充电服务满意度。国网天津电力采取张贴文明标语的方式引导油车占位的不规范行为,并且在封闭管理的场地建设道闸系统,通过停车收费限时减免、限制燃油车进场等方式,有效管控充电车位占用问题。目前,国网天津电力已在14个充电需求较高地区,通过道闸系统控制油车进站停车,有效管控车辆占位问题,提升充电效率和充电服务水平,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好的充电环境。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我市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充电服务网络。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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