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传统化工企业加快新能源产业升级发展的建议,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市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支持化工企业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
石油化工产业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拉动力量。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双碳”目标的不断推进,传统化工企业进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我们支持化工企业新能源发电自发自用。一是天津市各部门坚决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天津电网投资建设力度,不断夯实电网资源配置平台基础,千方百计助力新能源接网消纳。截止2024年8月,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800万千瓦,达到2020年的3.3倍;其中,分布式电源装机超过300万千瓦。二是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分布式电源可根据企业意愿选择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及全部上网三种消纳方式。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相关政策中没有分布式电源要求自发自用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三是我市为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保障各方权益和电网安全稳定,促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3〕200号),明确“坚持就地平衡、协调发展,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定期公开电网可接入容量,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服务”四项基本原则。四是做好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做好规划和土地保障,研究制定《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结合建、构筑物设置的光伏发电设施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二、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落地
2022年2月,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确定了第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贯彻落实《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津发改能源〔2023〕209号),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新型储能项目的通知》,批复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滨海新区做为我市石油化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已出台《滨海新区新能源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持续推动研究源网荷储试点项目开发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用户负荷等各方调节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三、支持实施新能源+示范实施
一是我市深入开展新能源产业链攻坚战,印发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全力以赴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布局了以滨海高新区为代表的5个重点聚集区,形成了涵盖锂离子电池、风能、太阳能、氢能等领域的全产业链体系。二是组建高端化工新材料与氢能创新联合体,中石化(天津)公司牵头,联合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陆制氢等优势单位,已将海水制氢所需阴离子交换膜、新一代基于过渡金属导电聚合物涂层的高性能、耐腐蚀一体化电极制备技术等作为攻关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提前布局甲醇燃料电池等自然基金方向,持续推动甲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天津科技大学甲醇燃料电池阳极集流板超疏水低电阻的表面微结构制造及其性能研究项目结项,完成新型结构集流板的甲醇燃料电池设计,解决传统直接甲醇燃料电池内阻过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发挥高端化工新材料与氢能创新联合体作用,探索项目多元投入机制,开展绿氢、绿甲醇等关键技术攻关;二是加强甲醇燃料电池等方向基础研究,推动优势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推进我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新能源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做强龙头企业,服务链上企业打造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智能工厂等优质载体,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做细产业链条,围绕产业诉求组织开展强链补链活动,组织本地新能源装备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撮合对接,促进交流合作。做优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发挥滨海新区、宝坻区、北辰区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区作用,合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