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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公开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59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4-12-0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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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失信企业的改过自新开启“快速通道”的建议,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不断完善信用法规政策制度,依法推进“诚信天津”建设,城市信用水平持续提升,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政务服务办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信用修复要求,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天津网站、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开展信用修复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信用修复效率和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1.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情况。我市制定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推动构建信用修复工作协同联动机制,针对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不同步问题,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时共享信用修复相关信息,打破了“数据”壁垒,既解决了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同步的问题,又解决了企业需要在多部门重复进行信用修复的难题,实现了信用网站和公示系统等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建立了跨部门信用协同修复“快速通道”,切实解决了企业在信用修复方面“多头办理、多次跑路”的难题,得到企业普遍好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天津模式,通过政策创新、制度优化,完善了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充分保障了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企业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中存在的重复申请、流程不畅等事关企业发展的难题,该项改革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8月末,信用中国网站共受理我市市场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49452件,符合修复条件并完成修复27051件,复审时间平均压缩至1天左右,信用修复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情况。我市坚持从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出发,不断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市诚信办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方案》,提出信用修复指引集中公示,修复办理一口受理,全程网办、结果共享、协同联动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网站与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协同机制,扩大修复数据共享范围,加强修复结果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修复成本。建设运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一件事”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各类失信信息全程网办、数据共享,自该系统今年7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已办理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68件,为经营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

3.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情况。市市场监管委大力推行“不见面,网上办”,支持经营主体平稳发展,加强事前失信警示提醒,持续提示经营者关注信用状况。在公示系统中增加醒目标签,警示经营主体已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年报系统中通过强制阅读的方式,主动告知经营主体存在的失信信息。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宣传,通过“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信用修复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供修复指引,提升经营者的修复主动性。   

4.主动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情况。以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为基础,运用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市市场监管委主动筛选出符合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变等企业申请为送服务到企,在东丽区等地组织开展信用修复现场集中服务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核查企业信用状况,指导企业及时申请信用修复,实现信用修复现场办、痛快办。

5.推动信用修复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情况。市政务服务办编制印发《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4年版)》《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制度规范汇编(2024年版)》,在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体验专区和线下服务专区,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综合信息查询、信用修复等服务纳入专区,为信用主体提供信用修复的咨询引导、帮办领办等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帮助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主动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等流程,开展信用修复,信用修复服务成效明显提升。

6.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情况。截至8月末,市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公益培训81场,累计培训3695人次。通过开展培训,普及信用政策,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和申请流程,鼓励企业提升诚信意识,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思路举措和工作建议,不断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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