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儿童视角完善城市规划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顶层设计
市级层面,由发改、妇儿工委办、住建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各区和相关专家指导各区协同推进。区级层面,各区均已出台区级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区发改、区妇儿工委办、区住房建设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领导小组。探索制定我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引和评价标准等指导性文件。
二、培育重点区域,建设友好社区
加大培育工作力度,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区和社区先行先试,分批分期持续稳步推进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重点打造我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河西区。在城区层面,推动全区践行儿童友好理念;街区层面,与15分钟综合服务圈相衔接,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建设2个儿童友好街区;社区层面,推动8个社区纳入天津市示范性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名单,建设具有社区特色的安全、便利、可及的儿童友好成长空间。二是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推动完成“十四五”末打造100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的任务,分批次完成全市139个社区筛选、申报和建设名单的确定,指导各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今后还将适时加大培训指导,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和城市更新中,统筹考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需求,大力改造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开展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建设口袋公园、秀珍公园,配置健身器材、休息座椅、儿童娱乐等休闲设施,从儿童视角对社区内慢行通道、设施、周边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三、坚持儿童优先,营造友好空间
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导则(试行)》培训,不断深化儿童优先理念,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任务落实。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在规划审查中,统筹考虑建设儿童友好城市需求,做好配套学校规划审批,体现“从1米高度看城市”的儿童视角,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持续督促各区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非经营性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工作,保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划要求及建设标准,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把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儿童活动场所、托育服务设施改造纳入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着力为儿童提供安全、友好的生活环境。积极推介河西、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等区的儿童友好建设工作,申报儿童友好空间可复制经验项目。围绕儿童课内教育和课后实践活动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学校的运动场地、室外活动空间、校园环境等进行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提供安全友好的校园环境。不断推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环境改善,通过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水平,儿童保健门诊诊室设置布局合理,有保暖通风设备,光线充足,并备有哺乳室,候诊区域备有儿童游艺设备,保障儿童就诊舒适,为儿童提供系统连续、主动全面、温馨友爱的健康服务。持续完善宝坻潮白河、武清永定新河、蓟州州河和下营环秀湖4个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为儿童提供集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休憩场所。
四、主动宣传引导,创建特色亮点
加强儿童友好宣传引导,营造关爱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设计发布天津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LOGO,制作宣传视频,世界儿童日在全市公开发布、推广宣传,大力营造儿童友好的良好氛围。天津广播电视台教育频道作为服务少年儿童群体的主流媒体平台,牢牢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宣传面向儿童友好的文艺演出、展览游览等活动,在积极助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未成年保护、科普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儿童友好 天津美好 我心中的家乡”公益广告大赛,在中国妇女报刊发《天津市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发展规划 小主人带来社区大改变》,加强儿童友好理念宣传。在市妇联官微开设宣传专栏,择优推送基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稿件。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