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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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25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价管〔2012〕57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价管〔2012〕57号


 

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天津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提高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成品油价格

1.90号汽油II)(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655元调整为9045元,提高39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865元调整为8235元,提高37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上调(详见附件1)。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2.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详见附件2)。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的基础上,据实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最高批发价格(详见附件3)。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4.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他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5.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6.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8月10日零时起执行。

二、做好相关工作

1.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要合理安排调运,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2.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落实好我市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的各项措施。

3.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和中海油销售天津分公司要在8月10日13:3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局。

 

附件:1.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3.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2810

   

 最高零售价格

(元/吨)

(元/升)

90号汽油II

9045

6.75

93号汽油II

9588

7.28

97号汽油II

10130

7.69

0号柴油

8235

7.11

5号柴油

8070

6.97

10号柴油

7906

6.83

10号柴油

8729

7.54

15号柴油

8894

7.68

20号柴油

9141

7.90

30号柴油

9306

8.04

35号柴油

9470

8.18

 


附件2

天津市成品油供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表

2012810

   

 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90号汽油II

8645

93号汽油II

9188

97号汽油II

9730

0号柴油

7835

5号柴油

7670

10号柴油

7506

10号柴油

8329

15号柴油

8494

20号柴油

8741

30号柴油

8906

35号柴油

9070


附件3

天津市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2012810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合同约定配送

合同未约定配送

90号汽油II

8745

8658

93号汽油II

9288

9195

97号汽油II

9830

9732

0号柴油

7935

7856

5号柴油

7770

7692

10号柴油

7606

7530

10号柴油

8429

8345

15号柴油

8594

8508

20号柴油

8841

8753

30号柴油

9006

8916

35号柴油

9170

9078

 

 

 

  主题词:能源 调整 成品油 价格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

市农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天津港集团,燃气集团,市铁路集团,公交集团,市客官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抄发: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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