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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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物价局关于念珠菌病免疫学试验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26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价综〔2014〕35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特急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津价综201435

 

 


市物价局关于念珠菌病免疫学

试验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念珠菌病免疫学试验等1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其中第1112项试行两年(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念珠菌病免疫学试验等12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201474

    (此件主动公开)

 

 

 

 


抄发: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价格

      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7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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