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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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综〔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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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市胸科医院新建
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胸科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3]539号)收悉。经研究,对天津市胸科医院新建病房(台儿庄南路261号院区)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双人间206间4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三人间44间13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3.心外一科(多人间)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无陪伴护理费标准
1.无陪伴护理费,是各级指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期间,无需家属陪护,提供生活起居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收费标准:按住院期间每人每日15元收取(监护室期间除外)。
3.执行范围:该院独立无陪伴病区内执行。
4.遵循原则:要遵循患者自愿的原则,由医患双方签订无陪伴护理协议。
三、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ICU、CCU等)77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四、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
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工农产品
成本调查队、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