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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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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综〔201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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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市医大总医院
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医大总医院改建病房等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2]242号)收悉。经研究,对市医科大学总医院南楼住院部改建病房床位费函复如下:
普通病床11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48.5元/床·日
(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自2012年9月20日起执行。
2012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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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成本队、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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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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