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
|
津价综〔2014〕2号
![]() |
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医院新建
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天津医院新建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3]345号)收悉。鉴于天津医院新建住院大楼,就医环境有了改善,经研究,对天津医院新建住院楼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双人间57间114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三、四人间80间247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3.多人间(5人及以上)173间1037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7.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普通病房陪床费标准
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三、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43张床,床位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四、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
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
五、上述收费标准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4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工农产品
成本调查队、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