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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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综〔201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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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南开区黄河医院
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南开区黄河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4]141号)收悉。经研究,对南开区黄河医院新建病房门诊住院楼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1.双人间31间62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2.三、四人间11间40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5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3.多人间(五人及以上)4间28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4.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二、重症监护病床收费标准
重症监护病房4间1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2.50元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4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举报中心、市物价局工农产品
成本调查队、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办公室、市价格认证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 月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