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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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物价局关于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28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价管〔2012〕92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津价管〔2012〕92

 

 
 


 

市物价局关于勘察、桩基检测

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建设交通委:

你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申请收取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的函》(津建经[2012]1188号)收悉。随着我市招投标市场日趋规范,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种类逐步增加,为规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发挥交易平台重要作用,经研究,现将取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勘察、桩基项目批准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迁费及国内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万元)

收费标准(元)

500及以下

200

500以上~1000

500

1000以上~3000

800

3000以上~5000

1000

5000以上~8000

1500

8000以上~10000

3000

10000(不含)以上

每增加1亿元,加收0.2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

二、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交纳60%,中标方交纳40%

三、勘察、桩基检测交易服务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管理。你委接此文件后,请通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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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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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12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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