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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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复函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3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高技〔2016〕98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2016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实验室)复函的通知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你单位各自提出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申请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并被命名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复函》(发改高技〔20162203号)转发给你单位。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条件,加快项目建设。通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室建设,积极开展相关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检测方法与设备研究,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在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优势特色加快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复函(发改高技〔20162203号)

 

 

 

 

20161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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