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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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南开大学中外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3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费〔2019〕2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发改价费2019226

南开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第372号令)以及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外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考虑中外合作办学生均培养成本、办学收入与支出等因素,核定南开大学与法国诺欧商学院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0元。学费标准从2019年招收新生起执行。

二、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学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查询、监督。

三、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上缴同级财政,支出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安排。加强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落实好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

201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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