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4号),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贯彻全国、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落实相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和督促各区、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各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四)推动、考核各区、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汇总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五)加强舆论引导、信息发布,组织宣传培训、政策解读;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人行天津分行、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法制办、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等2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及各区政府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共同组成,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三)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四)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五)代表联席会议指导、督促、考核各区、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六)代表联席会议对外联络,负责新闻宣传及与媒体的沟通合作;
(七)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确需用印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五、工作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天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卫东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余惊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钺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春艳 市商务委副主任
赵金恒 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
成 员:徐广宇 市教委副主任
王凤云 市科委总工程师
蒋银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赵 伟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
周效锋 市国土房管局副巡视员
谢华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国庆 市建委副巡视员
李国民 市交委副主任
杨玉刚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杨青松 市农委总经济师
康书祥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巡视员
张铁军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文茂 人行天津分行巡视员
庞茂明 市国资委副主任
顾小波 市国税局副局长
何 鹏 市出版局副巡视员
蓝兆琪 市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王士英 市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
陆晖明 天津银监局副局长
郭元忠 天津证监局纪委书记
董淑珍 天津保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