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农林领域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涉农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和林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现将《天津市推进农林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推进农林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林业局
2017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