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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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34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费〔2020〕355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行政收费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定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政策措施的部署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5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落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工作,并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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