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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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37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费〔2018〕37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发改价费2018378

市教委:

《市教委关于申请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的函》(津教委函[2018]102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调整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0]4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核定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34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天津中医药大学所收住宿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规定自2018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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