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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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0-0041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价费〔2018〕552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行政收费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发改价费2018552

 

市交通运输委:

你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收费的函》(津交函[2018]13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委在组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向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收费收入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国库。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天津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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